破产重整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性研究:以英国、美国和中国比较分析为视角(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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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法人拯救(Corporate Rescue, 也被称为”公司重整”)制度为题,在中美英三国之间做比较法研究,目的是找出三国在法人拯救制度立法上的异同并进而查明隐藏在不同的规则背后的立法理念和法律政策的差异。本书旨在通过比较,找出中国新的重整制度中存在问题和缺陷,以及立法外的其他导致重整制度不能在我国有效实施的因素,以英美法为镜子,提出可能的解决方案和对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做出预测。
内容简介
本书以破产重整制度为主题,比较分析了英国、美国和中国的制度。本书首先通过借鉴英、美学者的观点,重点解释“重整”的概念、特征等根本性问题。在进入具体的实体和程序论述前,作者探究了三个国家的破产立法制度的根本差异,包括人的思想观念、企业的运转模式等,其中特别突出介绍了中国经济体制的转轨、国有企业改革、银行业改革和社保制度的不断完善。在论述实体和程序性内容时,作者结合立法背景阐述法律条文背后的含义,并结合英美法的判例加以适当的佐证。在全方位比较的基础上,指出了中国重整程序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借鉴英、美相关制度的理由。
作者简介
张海征,2004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9月毕业于英国莱特斯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10月毕业于英国菜特斯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8年10月至2008年12月在英国诺丁汉特伦特大学法学院担任客座讲师;2009年5月至今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任教,主讲商法、比较公司法和破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