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伦理学名译丛:正义论
编辑推荐
《正义论》这一套外国伦理学名著译丛,我们力求选入已有定论的古典名著和有较大影响的当代专著, 包括较好的伦理学史和教科书;在翻译上,则力求做到文从字顺,不走原意。我们不仅希望伦理学专业的同志,也希望其他研究领域的同志来参加这一工作。本着贵精勿滥的原则,准备一年先出两三本,积数年之功想必会做出较大的成绩。
国外的伦理思想所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处理的道德问题和依凭的价值观念,跟我国目前的情况均有不同,所>x,一番批判改造和消化吸收的功夫自然是不可少的。我们的读者,一定能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带着中国的问题去阅读这些书,并从中得到正反两方面的启发借鉴,这也正是我们出这套丛书的希望所寄。
罗国杰 郑文林
出版一套外国伦理学名著译丛,我们素有此愿,但碍于各种原因,却一直未能实现。近几年,一些同志已经努力译出了一批国外伦理学专著,但毕竟力量分散,也难见系统。现在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的同志大力支持,这套丛书得以陆续出版,这是一件值得拍手称庆的好事。
中国历来号称文明古国,礼仪之邦,伦理思想一向发达,特别是值此加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时期,伦理学更有勃兴之势。为了迎接和促进伦理学的发展和繁荣,当然重要的是研究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现象,按照党和人民的要求,探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和人们的精神境界的规律和方法,这是我们的主要着力点。但是,也有必要整理我国历史上流传下来的丰富的道德文化遗产,有必要借鉴国外的从古典到当代的各种独特的伦理思想成果,这是我们不能忽视的两翼。
内容简介
功利主义在现代道德哲学中占主导地位。其它理论,如直觉主义,没有提供能德观,应当以一种更抽象的社会契约论来替代功利主义。其出发点是: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它协议之前,首先要就这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对这种选择的哲学描述只能是:它是相互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对所选择的原则的直接检验是看按它们安排的社会制度是否符合人们的直沉判断;另一个检验是看它们是否适合人们的目的。由此产生了本书的三个部分:理论、制度、目的。
作者简介
约翰·罗尔斯,1921年生于美国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获该校哲学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康奈尔大学、马萨诸塞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任教。有的评论家把罗尔斯与柏拉图、阿奎那和黑格尔这些思想泰斗相提并论。诺齐克当年有言,政治哲学出了罗尔斯之后,你可以跟着他思考、可以针对他思考、可是不能不理会他而思考。罗尔斯政治哲学的特色,莫过于他对于「公平」意义下的「正义」这项政治价值的强调。此前的政治哲学,往往局部强调自由、平等、幸福、效率等某一项价值。罗尔斯独排众议,认为一个社会是否公平,乃是根本的问题所在。正因为公平是社会生活的高价值,所以剥夺个人自由、歧视他人、以多数为名迫害少数、或者坐视个人之间的命运差距,都违反了正义。
在《正义论》问世三十一年后,约翰·罗尔斯离开了人世,停止了他对于公平的正义的思考。从各方面来说,罗尔斯的《正义论》及后续的《政治的自由主义》、《公平的正义再陈述》都属于20世纪思想界具有影响力的作品之列,其中理论贡献、具有原创性的当属《正义论》。在这些著作里,罗尔斯提出了一个融汇西方正义概念的基本涵义并又极大丰富了其内涵的当代社会正义理论,即公平的正义的理论。公平的正义在这些著作中被诠释为在一个宪法民主制社会中人们关于一个健全的、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条件的共同观念,因而是一种内含于关于一个健全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观念中的正义观。总体地说,罗尔斯基于公平的正义观念是在自由主义框架内阐发的一种正义理论。但同时,它也将社会主义的实质平等观念的某些要素纳入了公平的正义的理论。在这个理论中,核心的概念是平等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