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晋献公听信骊姬之言,派人去杀公子重耳。公子重耳不敢与父亲对抗,只得出逃。
重耳逃到齐国时,齐桓公非常喜欢他,把亲戚家的女儿姜氏嫁给他,给他非常好的待遇。七年之后,重耳的岁数已经很大了,只想在齐国安度余生,根本不想返回晋国了。
这时,齐桓公已死,他的几个儿子都想夺取大权,最后齐孝公登上国君之位。很多人都清楚,齐国已经发生内乱,此地不适合重耳停留了。重耳的谋臣子犯、赵衰等人在桑园聚在一起,秘密商量让重耳离开齐国之事。姜氏的侍女在桑园采桑叶,无意中听见了他们的密谈。
这侍女回去后,就把谈话内容报告了姜氏。姜氏得知后,毫不留情地杀掉侍女,叫来重耳,对他说:“作为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应当志在四方,做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如果留恋妻子、贪图安逸,一定会受到别人的鄙视。现在齐国已经大乱,你何不赶快离去,另选支持你的强国!”[www.360changshi.com]
重耳不愿意离开这里,说道:“我并不想走啊!我的岁数很大了,难道还要硬逼我干事业吗?若是如此,老天也太不公平了!”
姜氏听了,觉得重耳真是没用,于是不再劝他,而是把子犯等人叫来,一起商议如何让重耳离去。他们想了半天,最后将重耳灌醉,把他送出齐国。
◎成语释义
形容志向远大,不愿留恋家园,在小天地里蜗居。志:志向。四方:天下。
◎故事出处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姜氏杀之,而谓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闻之者,吾杀之矣。’”
◎出处译文
重耳的妻子姜氏杀掉侍女后,对重耳说:“男子汉大丈夫,应该志在四方,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现在这位侍女听到了你们的密谈,所以我将她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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