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有一个人名叫王鲁,他在当涂做县令。这个王鲁爱财如命,经常掠夺老百姓的钱物。王鲁手下的那些大小官吏也变着法子贪污受贿,巧立名目搜刮民财。因此,当涂县的老百姓真是苦不堪言,一个个从心里恨透了这批狗官,总希望能有个机会好好惩治他们,出出心中的怨气。
有一次,适逢朝廷派官员下来巡察地方情况,当涂县老百姓一看机会来了,于是大家联名写了状子,控告县衙里的主簿等人营私舞弊的种种不法行为。状子首先递送到了县令王鲁手上。
巧的是,状子上所列举的罪行,和王鲁平时的违法行为几乎一模一样。这可把王鲁吓坏了,冷汗不停地往下滴,他一边看着手中的状纸,一边发着抖,心里想:怎么会这样,这……这不是在说我吗?
王鲁想着想着,惊恐的心怎么也安静不下来,他用颤抖的手拿笔在状纸上写下了他此刻内心的真实感受:“汝虽打草,吾已惊蛇。”意思是你控告主簿,虽然目的就像是为了打地上的草,但是我就像那条躲在草里的蛇,被大大地吓了一跳了!写罢,他手一松,瘫坐在椅子上,笔也掉到地上去了。
后来,人们从这个故事引申出“打草惊蛇”这一成语,用来比喻一方面给予甲惩罚,另一方面乙也受到了警戒。现在人们多用这一成语比喻做事不够机密,往往由于一些不必要的举动,导致对方察觉到了自己秘密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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