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了,就永远错了,如同手中的一张旧车票,无法从头再坐一遍。
他向她求婚的时候,没有送她玫瑰,也没有送她钻石指环,而是送给她一枚红玛瑙的印章,小巧精致,她爱不释手地把玩着。他说:“你被我盖过印章了,你是我的了。”有这么求婚的吗?他独特的求婚方式让她忍不住莞尔。
不是没有不甘,玫瑰和钻石再世俗。女人也不能不爱,何况她只是红尘中的小女人,自然也不能免俗。力争了一回,但没有也就算了,毕竟那玩意儿也不当吃不当穿,况且他那时的工资就算喝一年西北风,也不够买一只米粒大小的钻戒。
好在他们的感情一直很好,她在一座学校里当音乐老师。活泼、任性、快乐,走到哪儿都少不了笑声。他在一家公司里当职员,工作不好不坏,收入不算太多,只够温饱,但因为爱情的滋润,所以他们很幸福。
有一次,学校派她去省城进修,为期半年。她本来不想去,都说男人像一个贪嘴的小孩,她不在身边,谁知道他会不会受到诱惑。更何况现在的妖精早已修炼得无孔不入。
倒是他把她拉到身边,伸手摸摸她的额头,说:“没发烧吧?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轻易放过呢?”
她生气地扭过身。问他:“这么盼着我离开,有新的目标了?”他温和地笑笑:“胡说八道什么啊?半年时间,一转眼就过了,你可以回家来看我,我也可以去看你,再说还可以打电话、发邮件,很方便的。”他哄小孩似的拍她的背,抚她的发,她终于点头答应了。
走的那天,他去送她,她拉着他的手千叮咛万嘱咐:“我不在家,不许把别的女孩领回家,在大街上看美女不许超过半分钟,和女同事聊天不许超过半个小时。”他刮她的鼻子,附在她的耳边说:“谨遵女王陛下的不平等条约。”她咯咯地笑。
半年的时间,真的很快,像流水一样。回家那天,她没有通知他,买了他爱吃的麻花、水果什么的,想给他一个意外和惊喜。打开门,一股冲鼻的霉味扑面而来,屋子里乱七八糟的,哪里还像一个家啊,分明是一个狗窝。
她摇了摇头,换了衣服开始打扫房间,却在床头柜的一摞书里找到一枚杜蕾丝。她一下子晕了,他们两个在一起,从来不用那个套套的,家里怎么会有这东西?
她的手抖个不停,血往上涌,一场恶战终没能避免。他抵死不承认那东西是他的,一个劲地解释:“你怎么这么不分青红皂白?这样会冤枉好人的。”他越是卖力气地解释,她越是生疑,更加生气和难过,这种犯了错误还抵死不承认的男人,还要他做什么?她哭:“你当我是3岁孩子啊?拜托你用脚指头想想,别人的杜蕾丝怎么会放在咱们家的床头柜上?”
他说什么她都听不进去,先是分居,然后离婚。他不肯,说:“你会后悔的。”她倔犟地扬着头,以死相挟。他让步,她以最快的速度辞职离乡,去了省城。
在大都市里,找一份谋生的工作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她卖过保险,当过服务员,最后在一家公司里做了个普通的小职员。
她身边也曾有男人来来往往,也曾跟人谈过恋爱,只是她都不爱,闲时拿出那枚红玛瑙印章,想起他说过的话,“你被我盖过印章了,你是我的女人了。”她的眼泪忍不住流出来,自己怎么会那么不相信他呢?他说是在街上,艾滋宣传日发放的宣传品,看来并没有撒谎,如果是他和别的女人用的杜蕾丝,他也不会那么公然地放在家里。可是,想明白了又怎么样?米已成炊,开弓没有回头箭,怎么好再去找他?更何况都离婚了,是自己坚持的。
两年后,在省城的街头,再次遇到他,她的心通通地跳,想着再也不能丢掉他了,再电不能放手。他也是一样,眼睛里闪着亮晶晶的东西,抓住她的手,竟然在发抖。
他是被公司派到省城开办事处的,再也没有当年的寒酸,衣履光鲜,谈吐儒雅,出手也变得大方起来,送她玫瑰和钻戒,镶着金边的蓝色妖姬,闪着耀眼光亮的戴梦得。
很快,他们开始看房子,置办家具,准备在省城安家,她幸福得像一只小鸟,飞进飞出,忙里忙外。
她给一个久未联系的要好女友打电话,女友说:“小米啊,你怎么那么傻,那么好的男人怎么说不要就不要了,白白让别人捡了个大便宜。”
本来她是想告诉女友自己要复婚的消息,她不相信地又问了一句:“你说什么?”女友说:“你走不久,他就结婚了,那么优秀的男人怎么会剩得下?你不要总会有人要。”
放下电话,她就去找他,脸上笑着,心里却在流着泪,她不恨他骗自己,他一定是和自己一样,在后悔。她后悔自己那么轻率地跟他离了婚,他肯定也在后悔,后悔自己那么轻率地再婚。
她泪流满面地对他说:“分手吧!已经错了一次,不能再错了!”他倔犟地说:“不,我回去跟那个女人离婚!”
她摇了摇头说,婚姻没有返程票,我们就像跑在两条轨道上的火车,错过了,就永远地错过了,回家跟她好好过日子吧!
她拿出当初他送的那枚红玛瑙印章,翻来覆去地看,想起他说过的话。眼泪流了下来。婚姻就像一列火车,可以在始发站上车,也可以中途上车。可以在终点站下车,当然也可以在中途下车,只要火车开动了,就不能拿着手里的这张票从头再坐一遍。
有多少爱可以糟蹋?再回头,已是百年身。只是明白了这样一个浅显的道理,却是以失掉爱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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