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白的冬天,周围的一切都不再那么有生气。我两手插在口袋里,把脖子缩进衣领,不敢让过多裸露的皮肤触碰很寒冷的空气。脑子里什么也没有想。
我上了天桥,又看到了他。他穿着破旧的牛仔上衣,军绿色的裤子,敞开的牛仔衣里可以看到灰色的大毛衣,织得十分精细,似乎是他母亲或某个关心他入微的女人织的,而牛仔衣的褶皱已经不能展平了。他蹲坐在天桥边的护栏旁,靠着护栏,怀里抱着一把吉他。吉他是浅木色的,看起来很新。可以想像到,他晚上回到昏暗的小屋中是如何用抹布檫掉吉他上每个缝隙间的灰尘,然后轻轻放在一个舒服的地方,看着它睡着。现在他抱着它,就像抱着他的女人。
我继续走,离他越来越近。他的手指在吉他弦间弹着,然后抬起头,大声吼着歌。他的胸口起伏,大量白气伴着他的声音从两片干裂且已没有血色的嘴唇中喷涌出来。他的声音是哑的,似乎已经唱了很久了,听起来像刨木头似的,但此时此刻,却仿佛射穿一切。吉他袋子放在他前面一点的地方,上面放着散乱而少的钱。他仍然全然忘我地抬着头唱,望着苍白的天空,带着某种我现在还没有过的感情,用他嘶哑了的嗓子,以及如此这般的存在,去承担一切。
我继续走,不再看他,下了天桥,慢慢走出他的声音所能波及到的区域,直到听不到那声音。我把手从口袋里拿出,外套拉链拉开,露出脖子,大口吸着这冰冷的空气,让它们充满我的肺,呼出沸腾的白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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