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吃糖。单位里一大拨80后近几年脚挨脚地结婚,送我的喜糖我都不拆包,全放在书柜上。那精美的包装和喜庆的图案使人感受到他们的幸福和甜蜜,也使我想起我们那时的十颗水果糖。
那是1981年,我和妻子还没有结婚,我在L城,她在家乡。她坐火车来看我,临走的时候我骑自行车送她到火车站。
火车是11点多开,按说该吃顿饭再送她上火车,可是当时买了车票——买的是逢站即停且无座位的慢车车票,我们总共只有10分钱。
我之所以说10分,不说一毛,是因为我们当时的钱确实不是一张一毛的纸币,而是几个钢镚儿合算成的10分,买不起一顿饭。那时最便宜的豆浆油条也要一毛三分钱。然而,我们都有点饿了,况且她还要再坐四个小时的火车才能到老家,我们只好拿这仅有的10分钱去买了十颗水果糖,一人分五颗。嘴里有糖含着就不会闹心,我骑着自行车赶回单位食堂吃饭,她坐着火车用那五颗糖支撑四个小时的旅程回家再去补饭。
那十颗水果糖是我终生难忘的糖。每当回想起它,我心里总是酸的,嘴里总是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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