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十七岁的他,去一个遥远的小城读高中,那是他的外婆家,因为外公的去世,父母决定让他留在外婆身边。
于是认识了她。看她第一眼,就有惊艳的感觉,而她低下头一笑,水莲花一般不胜娇羞。他和所有男生不同,穿高领的白色毛衣,旧旧的牛仔裤,头发长长的,眼神是忧郁的,班里举办晚会的时候,他和她主持节目,如两个玉人一样,看得男生女生都嫉妒起来。
所以,他把一张纸条写给了她:可以喜欢你吗?她约了他出去,在星光下说:“把手打开。”他打开手,放在手上的,是一双鲜红的手套。
她说:“北方冷,你们南方人太单薄,看你的手冻得像红萝卜。”说着,自己娇羞地低下了头。无关风月的话,却让少年的他怦然心动,那艳红的手套,似两簇火苗在心里发起烫来,他想,今生今世,他是忘记不了她的。
后来高考之后他回了上海,她没有考上学,去了一个林场上班,后来,终于再也没有消息。
十几年后,他出国读书,娶妻生子,有了自己应该有的幸福,开着不错的车,有带游泳池的房子,在美国有自己的公司,不停地换房子,不停地搬家,但他唯一没有丢掉的东西,是那副美丽的红手套。
虽然不知放在了哪里,可他知道,那副红手套还在身边,那是那个美丽的少女一针一针给他织的啊,她给他的时候说:“我第一次织东西,扎破了手,还织得不好,你多担待吧。”
的确是不好。很粗糙的针脚,可是,他喜欢,因为,那是他的初恋啊。
偶尔有一个机会他回国考察项目,他萌生出一个冲动,他要找到她,要看看她,问问她还记不记得那副红手套?
千回百转之后,他终于知道了她现在在哪里了,她离了两次婚,带着一个孩子,自己现在正卖服装,和他谈项目的城市离得很远。
他还是决定去看一看。
在飞机上,他心跳到快要崩溃,三十岁的人了,忽然还似少年一样冲动着。
他没有提前打电话给她,想给她一个惊喜,看看她还能不能认出他来。
到了她那个服装摊前,他呆住了,那个从前的美少女已经快认不出来了。他看着她,看着十几年的时光在她身上打下的烙印,忽然很想流眼泪,谁最无情?不是他,也不是她,而是永远无边无际永远没完没了的时光啊。
他叫了她的名字。她回过头来,看了他几分钟之后就冲了过来——“是你呀,美国的大博士回来了!”他没提那副红手套的事。
在一群同学喝醉了以后,有人提起当年的事,说他们如何般配如何金童玉女,她就哈哈笑着说:“说什么呢,人家哪能看得上我啊?”
回来后,他找到了那副红手套,当初的鲜红如今褪了色,变成了暗紫,有的地方还开了线,他试图把手伸进去,结果发现真是枉然,最后一用力,“啪”就崩断了线,他不明白,当初那么美丽鲜艳的红手套怎么成了这么瘦这么小这么黯淡的东西了呢?
他知道,有很多东西是不能复制的,有很多东西,是走了之后,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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