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婚时,他喜欢做疙瘩汤。那时他叫它拌汤,面粉加水,拿筷子搅成一个个小面疙瘩,锅里放土豆丁、茄子丁、西红柿,煮得差不多了放进面疙瘩,汤好后加上调料,端到桌上。饭也有菜也有,红红绿绿的煞是好看。
只是她不喜欢吃,在她的老家,面汤只有甜的。她不喜欢吃,他也就慢慢不做了——那时,他是很宠着她的。及至有了女儿,女儿和妈妈一样,也不喜欢喝汤,所以他就在娘俩都出去的时候,自己做碗拌汤喝——那时,他把母女俩宠得不像话。
有一年同学聚会,他带了她一起参加。一个女同学点了疙瘩汤,她一看,这不就是拌汤吗,原来它的学名叫疙瘩汤啊。他喝了一口,摇摇头:什么时候来我家,我给你做,我做的疙瘩汤比这好很多。女同学到底吃了他亲手做的疙瘩汤,边吃边赞,说把极简单的食材做出了海鲜味,可谓化腐朽为神奇。他很得意,瞟了她一眼:只有我老婆不喜欢吃。得意的他在后来时不时做一回,她也慢慢喜欢上了疙瘩汤,一如这平凡中的简单和真诚。
这段令人看好的婚姻还是在二十年后因了他的出轨画上了句号。协议离婚的前一天,她说做个疙瘩汤吧。她惨然一笑:以后再也喝不上了。他低了一下头:想喝的时候告我,我给你做。
话虽如此,到底两人已同陌路。每每早上醒来,摸着空无一人的枕边,生离死别这个词就一直徘徊在她的脑子里。你生命中曾经每时每刻都出现的人,生生地永远地离别了,原来的一切戛然而止。这样的生离,应该比死别更为惨烈吧?
又一次同事聚会,大家点了疙瘩汤。喝了一口,她脱口而出:我老公做的疙瘩汤比这好很多。言毕心里一紧,幸而离婚的事她一直瞒得铁桶般,不然“老公”这个词会给多嘴的同事留下口舌。她想,他在干吗?多久没有他的消息了?
她现在连叫他一声老公的权利也没有了,现如今他又是给谁在做疙瘩汤?是谁说的夫妻做不成还可以做朋友这些个混账话?
一个周六的下午,她突然想喝疙瘩汤,抓心挠肺地想。于是,穿外衣,拿钱包,出门打车,风驰电掣般赶到了以前他们常去的一家小饭馆。一大盆疙瘩汤,她一碗一碗地舀,一勺一勺地喝,似有咸咸的东西落到碗里。她抹了一把脸,继续埋头喝。当时不在饭点,服务员三三两两地围过来,张着嘴巴望着她。最后一口汤送进嘴里后,她起身跑去了洗手间,于号啕大哭中,把吃进去的汤全吐了出来。
从此,她戒了疙瘩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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