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快完的时候,庄清独自在家整理旧衣服。在衣橱最深的角落里,她又见到了那件天蓝色的连衣裙。
一件旧衣裳,有时就像夏日里你随手夹进书中的一朵小花,也许很久以后,在你不经意的翻动中,它又会从书页间悄然滑出。当日的娇嫩和水灵已不复存在,但总还有点颜色姿态在,作为它曾经绽放过的纪念。这件蓝色的柔软的旧连衣裙使庄清想起自己已变成标本的学生时代。
回想起来,中学生活谈不上是愉快的,一节连一节的数学、物理、化学课,漫长得好像永生。有时实在无趣,庄清也在下面看看小说。那时,他就坐在庄清身后。虽然庄清从不回头,却知道他的目光正越过她的肩膀,落在她的书上。庄清没有和他说过话,只是在翻页时稍稍停顿一下,因为庄清想,她的阅读速度很快,他是跟不上的。
日子就在平淡中逝去了。她——或者说他们——看完了一本又一本小说,但始终没有交谈过。
转眼到了高三。似望断天涯路,却发现没有一条路自己走得了,十分彷徨。好在到底年轻,尚有跳河一闭眼的勇气,乃向人借了全套《鹿鼎记》,大模大样地在教室里看。
忘了是韦小宝娶到第几个老婆,在庄清将翻页而未翻时。听见他在后面说: “该翻了。其实我也看完了。”庄清回过头去,两人都笑了。以后,他们开始讲话。他向她借《侠客行》的下册,因为她曾把上册带到学校来读。“你知不知道,看了上册不看下册,感觉就像相声里那个老头,听见楼上的小伙子扔下一只靴子,便整夜等着另一只。”
借着这个由头,他们在高三的“兵慌马乱”中逐渐建立起一种平和的友情,那些小说中的幻想世界为这种友情提供了多彩的背景。
后来,中学时代终于定格在一张毕业照上。在照片里,庄清穿着那件天蓝色的裙子,她后排往左数五个,就是他模糊的笑脸。
然而,她和他之间的关系,很快便从天蓝色变成粉红色了。
那一年,他们都很幸运,考进同一所大学,不同的系。他常常在自习时到她教室来,坐在她的旁边。有一天,当他把手轻轻搭在她肩上时,她没有躲。
现在庄清承认,当时自己是有些虚荣心的。他漂亮,而且会玩。是学校里锋头很健的人物。她呢,非常一般,喜欢阅读和冥想——都是些不合时宜的爱好。他会追她,使很多女生想破头也想不明白。而庄清也喜欢看女生们目瞪口呆的样子。大概是这个缘故吧,当庄清逐渐发现他与自己并不是一类人时,还想着,也许自己有一天会适应的。
他是个活跃的人,与庄清醉心于文史哲不同,他从现实世界中寻找乐趣。庄清还记得同他和他的朋友一起搓麻将的情景。不擅此道的她坐在那儿,看他谈笑风生,下牌如飞。席间的谈话她一句也插不进去,只好拿温柔浅笑来搪塞着。有时,庄清还陪他们打保龄球,每一次她都把球扔到了沟里。她越来越没有自信,所以后来去歌厅唱歌时,她就怎么也不肯和他情歌对唱什么的,怕在人前出丑。可这样更糟,回校的路上,他埋怨: “唱歌好不好有什么,凑个趣嘛。死也不肯,让大家多尴尬!”她满腹的委屈。却无从说起。
有一次,他们坐在女生宿舍的台阶上,说了下一个周末同几个朋友出去玩的事,然后,一个沉默落在他们中间。忽然,庄清开口道:“我倒情愿我们还在读高中,每天同看一本小说。”他转过头看着她,她却只看着自己的脚。那一刹,他好像懂了她。
他开始有意识地和她一起去图书馆,参加学校的沙龙。庄清以为这是个好兆头,可是,当她坐在图书馆里,听身边的他每隔五秒便“哗啦”翻页时,她明白了他这是在作出牺牲,而她要的,并不是他的牺牲。
他们的约会越来越像一种习惯,每次为了找一个话题。彼此都累得半死。这不能说是他的错。庄清觉得,在有那么多女孩向他飞媚眼的情况下,他能陪她在图书馆一泡一个上午,已属难能可贵。那么是庄清太古板?可庄清在学校社团里是很活跃的,跟她学汉语的韩国留学生也说,她是一个常有奇思妙想的人。有一次,韩国人说: “你们是不是把鲁迅捧得太高了?我看过他的杂文,有时他有点不讲道理。”庄清立刻说:“你不了解时代背景。”她一气讲了一个多小时。最后,韩国人说: “听你说话,充满乐趣。”庄清却想:为什么说这话的人,不是他呢?不,他从来不欣赏她的这一面。庄清终于想到分手。她一向理智,知道有的东西你再喜欢,也不会属于你,有的东西你再留恋,也注定要放弃,人生在世,不能太任性。可想归想,当她下了课,走出教学楼,看到他在不远处的树下等她,心又软了。再试试吧,他就站在那儿,望着她笑,叫她怎么能就此放手。
终于有一天,庄清路过网球场,看到他在那儿喝可乐,身边有个穿橙色短裙的女孩,个儿不高,正仰头跟他说话,他听着听着就大笑起来,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那一刻,庄清很受震撼,因为他们在一起时,他已很久没有这样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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