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记得他年轻时的样子,那时他刚毕业,有几分青涩的笑,说话结巴,爱脸红,就是那个样子,让她一下子情窦初开。
然后是轰轰烈烈地相爱,轰轰烈烈地出名。
在小县城,师生恋是不被允许的,是如此大逆不道。她被父母转学到了另一个县城,他则被发配到一个乡里当老师。
她还记得刚分开那阵,她每周骑五十公里路的自行车去看他,一路上尘土飞扬,黄沙遍地,到了他那,他给她打一盆水,看她洗脸,叫她小鸽子。
那年,她才十七岁,他比她大五岁,二十二岁。后来,她的父母知道她这样固执,把她转到了外省的姨妈家,她再也见不到他了,于是给他写信,可是,信全退了回来。
她哭了又哭,想休学去找他。那个暑假,她偷着跑回来去看他,他早就调离了那个学校,去了更偏僻的一个学校。她找到他的时候,看到了他的妻子,已经有两个月的身孕。
为什么?她问。
他答,为了你。
她哭了,才发现钱包没有了,她被小偷偷了!他给了她一个月的工资,送她到小镇上的车站。她问他,你会忘记我吗?他低着头,一直没有说话。她走了,再也没有回头。
那钱,是一百八十块,她记得清清楚楚。
十五年后,她成了美国回来的海归。考上名牌大学之后,她又考取了美国的一所大学。她仍然一个人,没有结婚。不是没有人追求她,而是她觉得自己太挑剔了,一直觉得所有人都配不上自己。
后来,她回了一趟老家,别人向她说起他,她冷着脸说,忘了。
她没想到遇到他,但在小城的街道上,她看到了他。
很冷的天,他穿了一件黑色的羽绒服,顶着风骑着自行车,风吹起他的头发,很乱,他的眼睛是肿的,他的头上有了白发。
她几乎没有认出他!
但的确是他!
即使他老了瘦了黑了干了,但她还是认出了他!她也变得让他认不出来了,这么冷的天还穿着丝袜,这是在美国养成的习惯,再冷的天也要穿丝袜!红色的大衣,鄂尔多斯的黑色羊毛衫,手里的LV包包要一万多块,她现在是大律师了,在京城有自己的丰田跑车和带露台的房子。
她在后面叫了他的名字。
他回了一下头,觉得自己好像是认错了人,于是又骑上自行车,她再次叫了他。
他站住,回头看到她。
十年生死两茫茫啊!他嘴唇哆嗦着:你回来了?我给她抓药去,她有风湿病,好多年了,学校里的房子阴冷……他说着这些家常事。她记得他多年轻飘逸啊,她记得他多么好看啊,她记得他细长的手指,但现在,他看到了一个中年男子,眼袋垂下来了,手指关节极大,头发乱蓬蓬的,站在冷风里傻笑着。
她还记得黄沙遍地,她骑车五十公里去找他,他给她炒土豆吃,给她暖着手,她的脚冻了,他脱了鞋给她焐着。
她以为忘记了,但刹那间她却发现,这一切,她都记得。
她给了他电话,说,我在北京认识一个老中医,看风湿特别好,你一定记得带着她来找我。
往回走的时候,她的眼泪一直迎着风掉,掉得很急。那过去,好像一瓶过期的罐头,虽然过了期,可是,一直在那里啊。
回北京后她打电话给他们:来呀,我等你们呢。
他不好意思:怕麻烦你。
不麻烦,我给你们约好了,来吧,有地方吃住,我都安排好了。她不嫌他们,把自己的屋子腾出来让他们住,自己住公司。
来的那天她亲自去接。在火车站,他介绍给她:这是你嫂子。她向那个面如土灰的女人叫:嫂子。
到了大夫那里,她嚷着:哥,你去取药,我陪嫂子买点东西去。
那是她再次叫他哥。他们好的时候,她一直叫他哥,而十五年之后,她依然叫他哥。这声哥,有情有义,有多少旧光阴!
她一直叫他和她哥、嫂子,叫得极为自然。那大夫说,你哥长得可够土。她笑笑,不答。
他们走的时候,她给他们买了很多东西,特别给嫂子买了化妆品,四十岁的女人哪能不用化妆品?上车的时候,她还塞了一万块钱给他,他不要。她说,那一百八十块钱,换成今天,加上利息,有一万了。
他一直没有说话,一直和她很客气。火车开动后,他忽然叫她,小鸽子,我都记得。
十五年了,她没有哭过,可是,那天在站台上,她和傻子一样哭了。小鸽子,那是她的小名儿,只有父母和他知道,父母去世了,这世上惟一一个叫她小鸽子的人就是他!
那些过去啊,原来我们都记得……什么都没有了,原来我们还是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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