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很看不起一对恋人每天保持着乐呵呵的状态,没有争吵,没有误会,没有幽怨,没有纠结,也没有伤害。就像两个没脑子的人在一起看一出浅薄的喜剧,终日乐得毫无缘由,乐得没心没肺。
大学时同寝室的女孩谈恋爱便是这种状况,每天看她跟那男孩乐呵呵出去又乐呵呵回来,问她有什么可乐的,她说来说去,无非是吃了什么好东西,看了什么好电影或对方说了什么每个恋爱中的男人都会说的话……
有那么高兴吗?
还真有那么高兴,连他在路边花园给她偷一朵月季花,她想起来都能高兴两个月。而听她说,他也能为了她手织的一副简单的毛线手套没完没了地高兴……总之,我们总结他们,是一对情商过低的男女,那种情商,压根就不可能触摸到爱情的真谛。
爱情是什么?当然是梁山伯和祝英台、罗密欧和朱丽叶……是一切以此为标杆的山盟海誓、地老天荒、天崩地裂……即使无须面对生死,也一定会经历波折、纠结和疼痛。
疼痛才是爱情的极致感受吧?而不是从头到尾浅薄的快乐。
那算什么爱情?没有眼泪算什么爱情?没有疼痛算什么爱情?
可他们就那么浅薄地快乐到底了,毕业后半年就结了婚,住在租来的小房子里,房子离女孩工作单位很近,但男孩每天却要坐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上班。两个人收入也不太高,偶尔出去吃顿饭就像过大年一样开心,没事逛商场,只逛不买,看看就知足。谁都不嫌弃对方不够上进,也没有谁担心过彼此会变心或背叛,偶尔为小事拌两句嘴,三分钟不到就和好——一直进行着恋爱初始的快乐状态。
可是,有什么不好?若干年后,在一次次经历了爱情的伤感和伤害,想起所谓爱情深刻的疼痛便不寒而栗的时候,猛然发现,简单的快乐又有什么不好?而一度崇尚的刻骨铭心、天崩地裂的爱情,又有什么好呢?我们不是天生的受虐狂,我们爱一个人肯定是为了和他相伴到老,而不是生离死别;肯定是为了快乐而不是悲伤——即使悲伤也是快乐的铺垫吧。
终于觉得梁祝那样的爱情过于悲凉和惨烈了。两个相爱的人,到死都不曾享受过爱情的快乐和美好,再深刻有什么用?深刻得连命都没了。如此,就算给我们一万次机会邂逅这样的爱情,你要不要?
反正我不要。疼过了才知道每个人都怕疼,都贪生惜命,我虽然虚荣地崇尚过爱情的痛彻心扉,但事实上骨子里我更愿意追捧人生的快乐。
哪怕这快乐是浅薄的。
可是什么才是深刻的?忧伤?哀怨?疼痛……它们只是在字面上听上去更生动一些而已。它们的发音比快乐似乎有点儿情调,但不过都只是两个字。选来选去,我们也会选择后者。
那么好吧,你怎么才算爱我?当然是你能够给予我远离伤害和疼痛的快乐。
于是成年后,我们修改爱情准则:谁令我快乐一生,谁便是最爱我的人。
即使这样的标榜同样令新成长起来的女孩子取笑鄙薄。没关系,我不在乎,不在乎你们说这样定义爱情是因为我不再年轻了。说真的,如果我很年轻时懂得这个道理,我相信我一定比现在幸福很多。
《北京爱情故事》中的小伍说,一切都要以快乐为基准。
一切的范围很广,包括工作、生活方式,当然,也应该包括爱情。现在明白,快乐的爱情才是好的爱情,所有以深刻为借口的曲折伤害,才是真正的浅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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