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此话人人皆知。
按照中式的思维逻辑,在提出“三不要”之类行为准则的同时,还应有“三要”相配套,以使操作性更强。也就是说,与“不孝有三”相配套的,还应有“行孝有三”。能基本符合孔孟原则及当代文明规范,又比较有可行性的现代行孝之法,不妨参考以下三种:
第一,要供养父母。所谓供养父母,说穿了就像供车供楼供保险一样,第一要给钱,第二还要定期地给,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不可出现任何的间断。
第二,要尽量把自己的时间花在父母身上。与大部分已在挣钱的子女相比,我国大部分父母的挣钱能力普遍偏低。也就是说,虽然需要子女金钱的是大部分父母,但几乎所有的父母都需要子女的时间。中国的现状大概是这样的:有钱的没时间,有时间的没有钱。因此,我发现很多孝子贤孙们其实都是在用钱来赎买时间,用钱来赎买自己的内疚。
第三,要多向父母讨教。一方面,老年人都怕寂寞,比寂寞更可怕的,其实是“无用感”和“无力感”,惧怕自己成为废物,成为社会和他人的负担——即“不义”。另一方面,在父母眼里,子女是永远都长不大的。这个不难理解。难以理解的是,父母耗尽了他们一生中最黄金的时段来指导你长大成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每一步,每一个细节,这件事情早已内化为他们的生理习惯,而这种习惯绝不是几年或几十年就可以改变的,更可能终生都改变不了了。做人子女者,如果无力促使社会再度需要自己的父母,至少还可以继续让自己成为父母的指导对象,使他们继续觉得自己“有用”。
相比之下,第三孝看来比前两项要容易得多,成本也肯定是最低,可一旦实际执行起来,其实难度最大,一次两次或许可以,养成习惯就相当不易。要以种种经过精挑细选的不痛不痒之事向父母讨教,能使对方专业对口更好,绝不可以类似这样的问题征求父母的意见,如“我昨晚开车撞了个人然后逃逸了现在我该怎么办”或者“我想包某某做二奶您二老觉得是否合适”,等等。
事实上,即便“不娶无子”,与“绝先祖祀”也不一定就存在因果关系。我个人的解读是,“无后”之所以“不孝”,不孝就不孝在若没有养育过自己的子女,也就永远都无法去体会做父母的那一片苦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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