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杂志翻到台湾的蒋勋先生的一段话,说得有味:“我一直很感动《红楼梦》开始的神话。宝玉是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底下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没用的石头。它后来修成了人身,走在灵河岸边,看到一株草快死了,它就用水浇灌它。它后来到人间去经历繁华,这株草很难过,受人雨露之恩,便想着要还报。它就说:‘好,它到人间去,那我就幻化成女体,把我一生的眼泪还它吧。’我觉得这个‘还’是东方哲学里非常动人的东西。我跟很多西方朋友讲‘还’这个概念,他们不太容易懂。我觉得‘还’是东方的,必须相信因果,才能够‘还’。这个因果是非逻辑的,也不是理性的。我觉得‘还’非常宽容,‘还’是到最后心甘情愿为他爱的那个人做一些事情。苏东坡的‘一樽还酹江月’也是讲‘还’。好像身体到人世来一遭,最后有一个‘还’。可能是对某个人,可能是对江山,也可能是对空间和时间。这是中国文化里非常动人的一个概念,它不是正统教条的思维,这个‘还’是在非常具体的生活里完成的。”
蒋勋先生是台湾知名画家、诗人和作家,这番话道人所未道。“还”,被拈出来这么一说,大有意味,叫人思忖,叫人恍然。我们常常怀疑人生的意义,找不着人生的目标,那么,这一个“还”,算不算人生的一种意义呢?是不是人生的一个目标呢?蒋勋先生说必须信因果,才能够还。我倒觉得,这个“还”比因果更亲切,更叫人欢喜。因果是金刚怒目,严厉、冷酷,叫人战战兢兢;“还”则是菩萨低眉,祥和、温暖,让你心甘情愿。而且,还不仅仅是还出去,它也还回来,我们一生的付出和得到,都在这个“还”里面。仔细想想,我们这一生大概都是要用来还的,还父母,还妻儿,还人世,还造化。蒋勋先生还说:“我觉得这个字好美。”他是忍不住要赞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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