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固执地相信最初的情书是由一个诗人来写的。用的是一支鹅毛笔,他并没有蘸着比相思还要蓝的墨水。我相信他一开头没说“亲爱的”,也没有说“I love you”。
怀念鹅毛笔写情书的时代而不得,退而求其次,怀念钢笔写情书的时代。我曾经是情书的狂热爱好者,我曾亲眼目睹一个同事收到情书的样子:他把信举在手里半天不敢动,仿佛手一松那封信会振翅而飞似的。他的心情好不容易平静下来,只见他用薄薄的刀片,把信的封口,一点一点地挑开,甚至不敢抽出信瓤……终于他抽出来,他一个人躲到门外去了,像一个贪婪的孩子,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他看信的时候,我知道,他是最最幸福的人。就是因为有了这漫长而又幸福的等待,那几张普通的信纸,让爱情长出了绿叶。
前两天又听人说,现在连E-mail也懒得发了,情书更多的变成了手机短信。说爱你、说你是我的唯一、说心痛得不行、说伤悲得不能自已……一切都交给了大拇指。在任何一个空间和时间,都可以说爱,不用鹅毛笔,不用钢笔,不用鼠标,只用大拇指。我觉得好笑,但没有笑出来。是的,这下子更方便了,哪怕分手了也不会有什么伤悲。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爱过,硬要说爱的话,只能是我的大拇指,曾经,一不小心爱上你的大拇指。
共有条评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