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时,他在小镇开了一家三层楼的客栈,一楼做pub,二楼三楼有房间,一共才八间房,每间装饰不同,很受游客喜欢。他养了一条名叫Orange的狗,自称是它的舅舅。见到女客人喜欢就会喊:Orange,去找舅妈玩。
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正和一个女游客打得火热。那女孩二十五六岁,瘦瘦的身体里,蕴藏着让男人无法抗拒的力量,眼睛里带着勾人魂魄的东西。他被她迷住了,和Orange一起围着她团团转。
我坐在吧台敲着桌子喊:老板给我一杯冰茶。敲了半天,他才斜着眼睛看了我一眼,说:“自己去弄嘛。”然后继续把自己窝在卡座里和那女孩玩扎金花。
我自己弄了冰茶,又洗了几个待洗的杯子,有客人来的时候,干脆做起了服务生。
午夜一过,店子打烊了,他搂着女孩的腰上楼去了。倒是没忘和我摆摆手说谢谢,还说:“今晚的收入都归你啦。”我毫不客气地数了数那些钱,1760块,全部纳为己有。
我也住在他的客栈里,经过他的房间时,我仿佛听见他和她的喘息。
2
我曾经是个胖子,我做胖子时爱过一个人,但是他不知道。后来我莫名其妙地讨厌起吃这项运动,便停止了胡吃海塞,瘦掉了30斤,变成一个锁骨蝴蝶一样翩跹在颈下的美女。我再出现在那个人面前时,他吓了一跳,以为我去吸了脂。我们开始了一段三个月的恋爱,可最后无疾而终。他说其实喜欢一个人和她的胖瘦无关,最重要的是feel。我曾经对你没有feel,现在也没有,所以我们还是结束吧。
结束那段感情又让我瘦了十斤,这下,我可真成一名靠谱的骨感美女了。我看着镜中的自己忽然觉得这样美妙的一个人,为何要在一棵树上吊死,现在我要去拥抱整个森林了。
我要休假公司不批,所以干脆辞了职,带着少得可怜的积蓄来到了小镇,住进了他的客栈。我觉得小镇很美,我想留下来,明天我要和他谈一谈我留下做服务生的事。
他眼皮都没抬就拒绝了,他搂着那姑娘说:你没看见我已经有了老板娘了么?
三天后,那姑娘的男友找来了——他们就是吵了架,她独自一人跑来旅行。两人在pub里上演了一场琼瑶大戏,咆哮哥和泪流满面姐先是互相数落对方,然后承认分开的这几天的思念和痛苦,最后干脆抱在一起,吻得又深又长又认真。
我捅了捅他沮丧的腰:“怎么不为你的老板娘争取争取?”他懒懒地说:“太激烈了,太激烈了。”
3
然后我就顺理成章地留了下来,蹭着房费不交,以劳动换取食物。他看我时总是懒懒的,又喜欢装凶挑毛病,什么桌子有灰尘擦得不干净了,地板有头发,楼梯也不好好打理了。我都很乖地说:“是,老板,我立刻就按你的吩咐做。”
那晚客人很少,我们便在吧台窝着自己调了酒喝,之后聊天,乱七八糟的都说。他的故事与初恋有关。他说他20岁那年,有个17岁的女孩爱上他,每天买很多糖果挂在他家的门前,还写上小纸条:不开心就吃一颗。她的爱情排山倒海袭来,他们在一起了。八年后,她没有嫁他,却嫁给了一个在飞机上认识才三个月的男人。那小女孩认为自己是金刚石,不甘心只被他一个人打磨,为了人生能闪耀更夺目的光彩,便又去找了另一个人。
从此爱情就是Play了。他说:“我的真心都被虫子吃掉了一半了。”他把我的手揉在他的胸口,眼睛里泛起淫荡的光:“我是Play boy。”我躲开,说起自己的事儿。我说我曾经比现在宽阔一倍,腰有2尺4。
是这样么?他的手握在我的腰上,又离开,比大了一些,然后猝不及防地就把我揽到了他的怀里,吻下来。
4
我收拾东西要走,他不许,自己却拉了皮箱去旅行,要我照看几天店。我开始喜欢和Orange说话,它听不太懂,却很认真地在听。有时我真希望Orange就是他,那样认真的眼神,谁不舍得努力去爱呢?所以我偷偷带走了Orange,回到了我的城。回去的时候我们租了一辆车,我抱着Orange坐在后排,很多次都在喊:“Orange,你舅去了哪?”
后来,我重新找了工作,这离我上次辞职已经过了半年。有新男同事对我献殷勤,看着我电脑桌面上我和Orange的合影,直赞:“好帅的狗。”
男同事每天来问候,早上一杯牛奶,中午邀请午餐,晚一点又要看电影听音乐剧,我们忙得不亦乐乎。我看着男同事的脸,忽然想,也许这才该是我嫁的人。可是当我生日临近,他问我最大的生日愿望是什么?我眼眶一湿,我说:“我想当Orange的舅妈。”
5
男同事和我分手后,很快找到了他的第二春,之前对付我的招数全都放在了第二春的身上。而我依然孑然一身,回家抱着Orange,发呆或者说爱你。
我的大学同学是个很八卦的女生,她很相信什么诡秘的缘分。基于站在剩女的统一战线,我们惺惺相惜。她偷走了我自己手缝的零钱袋,那是一只蓝色的布袋,用金色的线绣着Orange忧郁的狗头。那只布袋被她放在了换客网上,换到了一块N97的原装电池,之后又用电池换到了一台最老的iPod,又用那台iPod换到了一只坏了肩带的正版LV包包,最后竟然又换到了一只新的Gucci包包。
她背着那只包找到了她的心上人。对于我零钱袋的功劳她只是请我吃了一顿,告诉我说:“你要相信,现在谁手里拿着零钱袋,谁就是你的Mr Right。”真的么?会在谁手里呢?
闲暇的时光,我依然喜欢做手工,喜欢的朋友很多,后来他们建议我开一个淘宝店。开店才三天,他们就很自觉地来帮我刷了信誉,生意渐渐开展。我忙极了,工作朝九晚五,回来还要打理网店。我的手工里,Orange的狗头有时忧郁有时狂喜,还有他的身影,他背上的刺青都成为我创作的主题。
有一天我的旺旺响起,一个签名叫“谁来敛我半世疯癫”的人截图给我,问那个零钱袋是不是我的手笔。那图片上是蓝色的袋身和Orange忧郁的狗头。
我说是。我的手指微微地发着抖,我忽然觉得我的爱情来了。他说:“这很像我的狗Orange。它丢了,被一个恶毒的女人偷走了,被偷走的还有我的心和半世幸福。”我的手指抖得厉害,我问:“你能给我讲讲具体的故事么?”
他说:“不讲。死女人,我找你找得很辛苦。”
6
我们开始每天聊天。你在干吗?你吃了么?吃的什么?睡了么?睡得好么?今天开心么?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有没有身体不舒服……
我们聊得越来越多,从幼时的糗事,到老大的悲伤,连同那几段无果的情事都一并交代。我们爱看的电影,我们旅行的趣事。有一天他终于问我:“Orange的舅妈,愿意回来了么?我很想你。我早已不play了,我再Play我就是Orange。”
我骂:“呸,不要脸。”
我们现在在一起。我们两人曾经都在爱情面前犹疑,可最后还是为对方鼓起了勇气。如叶芝的诗说的:身体的衰老意味着智慧,年轻时我们曾经相爱却浑然不知,那该有多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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