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那年,我第一次离家在外居住,所以我养了只狗做伴,它就是包福。虽然它体重比我还重,还有一口利牙,可是却很温柔,不管走到哪里,只要有它在身边,我就会感觉很安全。
为了要有白天的自由时间,享受在公园散步的悠闲时光,我选了一份在波士顿市区的晚班工作,时间从下午4点到午夜12点,美中不足的是,我必须在半夜时分搭地下铁回家。经过一些时日我有了心得:表现疏离是很重要的生存之道,我总是避免和其他人有眼神接触,并随时带一本书,在搭车时阅读。
某个晚上下班后,我准备回家。通常我会在公园街站搭红线,然后在安德鲁站下车,走过六个街口,就可以看见在家耐心等候的包福。
那天晚上不太一样。
要进站前,我努力要在口袋里翻出我仅存的一个代币型车票,却发现口袋里什么也没有,于是我只好到售票口买票。
离凌晨1点的尾班车只剩几班车,我走到售票口,掏出一元美钞,说:“麻烦一张票。”
地铁乘客通常不会注意到入口旁的售票口,所以当我买车票时对戴着厚眼镜的售票员没有太注意也是很正常的事。但是他却很注意我。
当他把车票和零钱推出窗口时说:“嗨,你想要养狗吗?”
他突如其来的发问令我一时之间说不出话,他过一会才很不确定地问:“请问……你想要一只狗吗?”他又重复。
他视线往下移,用下巴指着柜台下方,我往前靠,才明白他指的是一团毛茸茸的小东西,那是一身乱毛的小猎犬,我看那只狗的身体微微颤抖着,但眼神却好像是在说:“是啊,你有什么问题?”
我有一点吓到,但身为动物爱好者,又有一些为难。
“它从哪里来的?”我问。
“它是流浪狗,大概8点出现的。”售票员把狗抱到柜台上,轻摸它的耳后的毛。
“它有颈圈,可是没有名牌,没有人来这里把它领走,而我的值班时间快结束了。”
我的理智告诉我,领养这只流浪狗是善良的,但却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我带它回家,那包福怎么办?
售票员从我的表情看到一丝希望,于是又接着说:“我问过每个经过的人,不过都没有人要带它回家。”
我问他:“那你呢?”
他听了笑着说:“我?不,亲爱的,我老婆会杀了我。”
我无法把视线从那只狗身上移开,它怎么会跑到这里?为什么没有人来把这只可怜的小东西带回去?
售票员发出最后通牒:“你知道,如果你不带它走,我下班的时候就只好让它回到街上了。”
我真不敢相信!“你怎么可以让它回到街上?这里是市区耶!它会被杀死,会饿死,它……还这么小……”
他解释道,再过几班车他就要下班了,而他既不能把它留在售票室里,也不能带它回家,换句话说,我是这只狗的最后希望。
我开始犹疑,售票员和狗都感觉到了。老天,我该怎么做?
我和售票员对视着,时间突然变得很缓慢。
最后我叹了一口气,“它是男生还是女生?”
他露出笑容说:“女生。”
我摇摇头,意志不太坚定地说:“可是我没有狗链。”
“没问题,我来想办法,这里有一条麻绳,这其实很坚固,你要在哪一站下车?”
“安德鲁站。”
“太好了!那只有四站而已。放心,这条麻绳一定可以让你撑到回家。”
售票员兴奋得脸都红了,他打开售票室厚重的门,欣喜地把我的新宠物交给我,他松了一口气地说:“太感谢你了,我真的不想让它回到街上。”
我和那只狗开始互视着对方。
售票员则在一旁敲着边鼓,“你们很合喔!”
然后他打开车站入口,让我不用付钱进站,脸上带着满意的微笑。
我牵着狗走下楼梯,到下一层地铁月台,同时用轻柔的语气对我的新朋友说话:“不会有事的,你会很好的。”我对它保证。
其实当售票员告诉我它是女生时,我就已经在心底为它取好了名字—我要叫它菲莉丝,我的灵感来自一头狂野乱发的喜剧女演员菲莉丝·狄勒,而且暗自得意这名字真是取得太好了。我对它说:“噢,菲莉丝,等一下我们就可以见到包福了。”
我带着我的新朋友踏上到处都是脏污的月台,公园街站是波士顿最大、最忙碌的车站之一,因此它并非像其他车站有两座月台,而是三座,一座是开往多彻斯特,另一边开往剑桥和哈佛广场,中间的月台则是作为转站之用。
当我们一出现,月台上的其他旅客全都转过头看着我们,就连弹吉他的年轻人,也停住把硬币收进吉他箱的动作。
突然,所有人都鼓起掌,一时之间,我有点走错地方的感觉。平常,所有乘客都埋头做自己的事,就像我一样,多数人都会看书或看报纸,根本不会多看别人一眼,但今天却完全不同—每个人都在拍手,脸上还带着笑容,或是对我竖起大拇指。
这时,菲莉丝开始吠叫起来。
在往剑桥的月台上有一对男女,指着我并挥手,那个女孩兴奋地说:“她带走狗了!她带走狗了!”
我和菲莉丝站在一起,售票员给我的绳子联系着我们,置身在周遭的掌声和欢呼声中。刹那间,我们不再是深夜大城市里的陌生人,在这短暂的相聚时刻,我们都感受到故事的快乐结局所带来的喜悦和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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