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
她24岁时生下我。因为我的出生,她便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全职太太,生活中不再需要朝九晚五地上下班,而是每天对着锅碗瓢盆,照顾一家人的饮食起居。她原本写得一手好文章修长的手,日渐粗糙、苍老。
而我,更像是天生与她作对。年幼时的体弱,常常让她一夜三次地抱着我往医院里跑;上学的年纪里,淘气调皮地闯祸,一次又一次被她拿着木条抽打;而始终成绩平平的我更是她心头的痛:她把考上大学的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年少时期,我一直认为我是被抱养的孩子,因为我没有任何一处和她类似。长大以后才明白,年幼的自己只注意到自己的痛,却忽略了她扬起木条背过脸时,偷偷擦去的眼泪。
中学时期,每天的时间被上课、上自习分割掉,回家的时间就变得少而金贵。记忆中,那时的我和她最惯常的交流,是我站在厨房的入口,一边看她在厨房忙碌准备三餐,一边和她聊天。她做得一手好菜,海带排骨汤、香菜拌豆干、糖醋排骨、鲫鱼汤,样样好吃。我时常认为,如今的我喜欢上烹饪,一半源于遗传,一半可能是那时的耳濡目染吧。
她嘴上不说,但我知道,她盼望着我能顺利地通过高考,考上大学。于她、于我,高考都是条充满荆棘的捷径。在高中那三年最困难的时光里,她尽量自己节俭,却从来不让我在饮食上输人半点,总是变着法子做各式各样我喜欢的菜式。高三那一年,我因为严重睡眠不足而听不到闹钟铃声,365天中的每一天,她充当我的闹钟,在清晨6点15分准时叫醒我,为我准备好一大杯浓茶,驱逐睡意。
他
30岁时,他“老年得女”,有了我。所有人都说,我像极了他。他浓眉我大眼,他魁梧我高大,他手掌宽厚我手指修长,他沉默我安静,以及同样都喜欢冰淇淋。年少时我并不这样认为,只是到了现在,我才发现,原来我和他的相像并不仅仅在表面,这种相像竟然已经深入骨髓。
他对我宠爱有加。只有我能从他那拿到零花钱,只有我才能把他哄去下厨或是洗碗,只有我能收到他对着手机琢磨半天才发出去的短信。
印象中,他总是很忙很忙。他是货车司机,日夜奔波,常常是我去上学时,他还在酣睡中;而我放学回家,他已在出差途中。也许是亲情使然,从小我便特别珍惜和他相处的时光。我常常在他踏入门槛的那一刹那喊他,嘟囔着“爸爸,你去哪里了,走了那么久,我好想你!”然后,我踩在小板凳上摆了一副要为他热饭菜的架势,或是伴着夏夜微凉的风、穿过小巷子为他买来甜啤和花生米。
小学毕业时,我发现他额头上第一根白发。那时候,我才意识到,这个男人,当我10岁时,他已经踏入40岁,还在为我,为这个家,继续忙碌奔波。
他对我向来很放心。他从不过问我的成绩,甚至不过问我在几年级几班,甚至在她担心着我能否升入高中考上大学时,他总是语气平淡坚定地说,我女儿可以的。
当我要去另一座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时,这个大半辈子辗转了大半个中国却无暇驻足旅游观光的男人,才表现出少有的不安和担心。一路叮嘱、一路反复检查行李,生怕会遗漏些什么。记忆当中,只有这一次,这个男人牵我的手,穿过站台汹涌的人群,带我走进车厢,为我放好厚重的密码箱。
汽笛拉响,看着他的身影从这个窗口缓慢地到另一个窗口,我起身向他挥手告别。等再也看不到他的身影时,我终于让自己的眼泪痛痛快快地掉了下来。
我
当在另一座城市学习,意味着我和她、他聚少离多,每年只能在寒暑假见面;再后来,工作之后,我连休假都变得奢侈,与她和他的气息相通更多只能依靠电话了。
她仍然煲好喝的海带排骨汤,常常在电话里说,每当做糖醋排骨这道菜时,就很想千里之外的我能够尝到;他依旧握着方向盘,还是一样忙碌,无暇驻足旅游观光。
五月过去,六月来。时间不紧不慢,却把我抛在了异乡的假日里,狂想着她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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