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马秋洛伏在窗台上唱歌,我就有些意志恍惚了。冬末的阳光从远山的峰巅上倾泻而来,像在她的双肩镀了一层迷人的锗红。窗下的叶片已然落尽,清风从裸露的枝桠上坲过,若有似无地吹着她的披肩长发。
凉润的薄荷香混着马秋洛的歌声,朝我这边缓缓而来。我知道这首歌的名字,那是孙燕姿的《遇见》。
上课的时候,马秋洛拍拍我的脑袋说,哥们儿,往后靠一点儿,我困了,想睡觉。因为她这句话,我把腰板挺的笔直,尽可能挡住老师的视线。
她藏在我的背后,眯着双眼轻哼那首未完的歌曲。从她嘴里吐出的温热气息如同烈阳下的水滴,一点一点。濡湿了我的心怀。
马秋洛仍旧和从前一样,坐在茂盛的梧桐树下,把陌生男孩写给她的情书从包里掏出来,用一种阴阳怪气的语调逐字念给我听。而后,对着一脸茫然的行人疯狂大笑。
那年,我们已经高三。马秋洛的成绩烂得一塌糊涂,很多次,我主动提出要帮她补习功课,却都被她婉言谢绝了。她仰着柳眉问我,哥,你说我还有投资的价值吗?我看着她那双亮若星辰的眸子,说不出半句话来。因为知道,以她的底子,此刻不论如何努力,都将是于事无补。
马秋洛就这么一天一天地睡去,墙壁上的倒计时也被一天一天减去。有好几次,我望着墙上的时钟,听着马秋洛的歌声,有种想哭的冲动。160天后,这样的日子就永远消逝了。马秋洛会彻底离开这张课桌,离开我的庇护,离开这段无法重来的时光。
马秋洛第一次带我见他的时候,天上正飘着濛濛细雨。马秋洛站在斑驳的屋檐下,打趣地说,你看,天都被我的真诚打动了,哭得多伤心啊!我说,还好没打雷,要不你肯定得解释,老天实在哭得太伤心,把屁都给哭出来了。
我陪马秋洛站在屋檐下等了许久才见到他轻摇慢步的身影。当他站到我的跟前,用一种锐利的眼神俯视我的容貌时,我忽然有种难以言明的自卑。
马秋洛欣喜若狂地问我,高吧?嘿嘿,帅吧?我尴尬地笑笑,不知如何是好。当他挽着马秋洛的小手奔向愈渐凄迷的雨中时,我才倏然醒悟过来。
屋檐下的风藏着一个少年的悲咽,这个短暂的冬天即将离开。
未来却不能因此安排
事实上还未等毕业,马秋洛就从后排的座位上消失了。
我拼了命的读书,只为留在这个城市的大学继续深造。马秋洛偶尔会来看我,带着大包零食。她一遍又一遍地叮嘱我,好好干,小子,我看好你,争取给我弄个清华北大,以后讨个博士老婆。
我多想告诉马秋洛,其实我有多么多么喜欢她。从三年前的冬天到现在,整整1935天。每一天都像一次相遇,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谜语。这些错综复杂又无人可解的谜底,早已撑满了我的少年心。
窗外的树枝上长满了密密麻麻的树叶,可谁又能改变它们在秋天凋零落尽的命运?我坐在夏天的教室里,经常把腰板挺得笔直,我总觉得,马秋洛就在我的身后,她依旧哼着那首熟悉的歌曲,仍旧眯着眼睛。
我以为我会继续留在这个嘈杂的城市,却不料,竟被一所北方的院校录取了。马秋洛不知从何处得到消息,打来电话为我祝贺。
临行前,我决定做一次露骨的表白,为自己艰涩的青春写一个交代。我打开电脑,把她最好的那首歌曲拷进了光碟,而后,对着话筒,把一大串挤压在心里的话都说了出来,中途好几次都哭得没了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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