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
你喜欢闷人吗?我喜欢。 我还记得,在电视台实习的时候,有一位外号叫刀豆的前辈。他是我们节目的后期制作,也就是给节目加动画的人。刀豆前辈不坐班,每周例行来开一次会。每次来开会,他都会喝醉。他喝醉了很沉默,坐在会议桌的一个边角上,抠自己牛仔裤上的破洞。大家轮流发言,轮到他的时候,他就低着头不说话,柔肠百结地抠洞,直到有人说:“唉,算了算了,下一个人说吧。”
有一次开会,他没穿那条有破洞的牛仔裤,轮到他发言的时候,他没洞可抠,忽然就默默地从裤袋里掏出一把手枪,放在桌上。主任说:“刀豆!你干什么!你疯了!”刀豆抬起了头,喝醉的眼睛肿肿的,像桃,说:“偷的,从道具组。”
其实也不怎么好笑,但是大家那次都忍笑忍得好辛苦,有几个说,都憋得伤了肾了。事后那把手枪被道具组收回去了,刀豆被罚款两百,下不为例。刀豆去主任办公室交钱的时候,我注意他穿了一双绿色的匡威,和我的一样。他也看到我的匡威了,就对我闷闷地笑一笑。
我喜欢他。他开会时如果发不出言,我就抢着发言,好让他能顺利地被忽略过去。
刀豆在某一天就主动和我讲话了,那是个中午,他看到我手中的便当盒,就问:“七的摩丝?”刀豆是不说普通话的,他只讲武汉话。他是在问我“吃的什么”。我就把便当打开给他看。他还真不客气,抄起我的筷子就干掉了半盒。
事后,他一直在打嗝。从开会打到结束,一直没有停过。
所以,如果刀豆前辈来开会,总能让几个人伤到肾。
TWO
实习完毕,我想考研,就去新东方学英语。
我在那里遇见了一个可爱男生。他对我说,你很漂亮;他说,你的小胸针很好看;他说,你的手很美;他说,你的眼睛像湖水……他不是花痴,他只会讲这些粗浅直接的语言,因为他的中国话还说得不太好,他是个越南人。
他有小麦色的皮肤,细致的眉眼,左边眉毛里面有一颗小瘊子,像黑色的珍珠。
我还是喜欢带便当,这样也最省钱。自从尝了我的便当后,越南男生就迷恋我了,他说可不可以请我再多带一点。他那么自然而然,就好像跟自己的家人说话一样。他那个样子我很赞赏。
我开始带两个饭盒,在两节课的间隙我们去教室外面的木头椅子坐着吃。我跟他讲一个故事:“以前,我在电视台实习,有一个前辈吃了我带的猫饭。”
“猫饭?给猫吃的饭?”
“对,那时候电视台旁边总有很多流浪猫。,,
“那后来呢?”
“后来,他吃完了一直打嗝,哈哈哈哈!”
在这种时候我会想起刀豆,想起他一大口挖掉半盒饭的场景,那场景好像一个印章铆进了我的脑子里。我会给他发个短信:“猫的摩丝,问哈你。”我也会说一点武汉话了——没什么事,问候你。
刀豆就会回电话给我,醉醺醺地说:“我又潜入道具组了,这次拿了假胡子,正戴在脸上。”
“你的朋友吗?”越南男孩问。
“是呀,朋友。”我说。
“希望不是男朋友。”小越南看着我,有点霸道又有点羞怯地说,“因为我想做你的男朋友,可以吗?”
THREE
我没有做越南人的女朋友。 “如果你不做我的女朋友,那我就不吃你的便当了。”他说。他说到做到,真的没有再吃我的便当。或者他吃我的便当,会给我15元钱。他硬要给我钱,我只好收了,在学期结束时我给他买了一只篮球。
他带着那只篮球走了,我们再也没有相见。我真的很想去爱他,可爱的越南男孩,笑起来像整座发光的水晶矿,不笑的时候,就淡淡地发乌,那么甜暖。可是我做不到呀。人不能因为怜惜一个人而去爱他,那样会害了他也害了自己,这个道理我倒是从小就懂。
考研的那个冬天特别难熬,我租住在旧城区的旧小区里,旧房子的旧电路不知都出了什么问题,全部坏掉。房东怕麻烦,宁愿少收我两百元房租让我自己修理,于是我就买电线自己接灯、接电炉子、接计算机的网线……女人干活儿果然很不利索,当刀豆在我触电之后跑来救我时他惊呼:“盘丝洞!”
我想给刀豆做一顿饭报答他,那是他难得清醒的一天。我想不能亏待他的清醒,决定去超市买点新鲜的菜和肉,可是等我回来时刀豆已经吃饱了——他吃了我放在厨房的剩饭,小鸡胸肉切碎拌了一些肉汤里煮熟的胡萝l、丁,这是我昨天晚饭省下来的几口,专门留着喂流浪猫的……
刀豆打着连续饱嗝离去。
FOUR
那年我考研失败了,我的英语和政治都是高分,可是专业课居然没过——所以那年五月的时候真的下了一场雨夹雪,老天都替我喊冤呢。我很沮丧,我决定去放纵自己。
我知道当刀豆不上班的时候,他一定喝酒,那么我要去向他借一瓶酒。我们在小餐馆会面,刀豆左边有一个女孩子,右边有一个女孩子,三个人都微醺了,看着我嘿嘿嘿地笑,像傻子。
如果不能迅速加入到这种半疯癫的酒鬼队伍,我一定会被排斥,但是为什么我连喝了三听黑啤酒都丝毫没有醉意呢?她们是谁?一个是现女友一个是前女友?或者两个都是前女友或者两个都是现女友?原谅我思维太狭隘,我是在那时才忽然发观我原来喜欢刀豆,看到他和别的女生在一起我不爽,我变成了心胸狭隘的小母鸡。
“再来一打啤酒!”我对服务员说。
服务员说:“我们下班了。”
我和刀豆以及那两个女的,一起走在武汉湿冷的马路上。吃过的火锅在胃里凝成固体的板儿油,我开始呕吐。有人在我背后轻轻地捶,有人把我背了起来,我进了一个狭小黑暗的房间里,事实上它更像一个马厩。然后我发现只剩下我和刀豆了。
我抱住刀豆的大腿,因为我已经站不稳了,我可耻地说:“我们都很寂寞……”
然后我知道刀豆吻了我。
醒来的时候,刀豆坐在我旁边,一夜未睡的眼睛肿得像桃,像我最初认识他时的样子,邋遢的,不得志的。他说:“你终于醒了,那老子可以睡了。”
我下了床,他爬上床,开始呼呼大睡。我真的很抱歉,只好用帮刀豆做做家务的方式来弥补。
收拾好以后,我给刀豆做了一个便当然后离开。我无颜再见刀豆,还有那张被我吐得很俏丽的地毯,还有他被我强行撕开的衬衫,以及那些滚落到床底下的纽扣。
还有那个吻。不管是谁先吻了谁,总之,那个汗颜的吻。
就算刀豆接受我,我都不能接受那天晚上的自己。
FIVE
后来我考上研了,后来我毕业了。现在我在一所大学里当助教。有一个小孩送来了一只他捡来的猫。我给它起名“君子兰”。
君子兰吃我做的猫饭,有专门的食盆、水碗和厕所,而我也有了一间虽然狭小但很安心的温馨小居。但是我常常想起刀豆的马厩,臭袜子到底是堆积在什么角落里,以至于发散出别有洞天的动物味儿的香薰。
而那天晚上到底是酒精的作用,还是香薰的作用,使我反常成了那样一个……轻浮的女人?
我还能再遇见刀豆吗?再遇见他,我会大胆说出我的喜欢吗?我可以大胆告诉他,他吃的那些便当其实是猫饭吗?
我真的再也没有遇见刀豆,但我遇见了那两个姑娘。还记得吗?酒鬼小分队的成员们。如花似玉的她们和我邂逅在匡威某个专卖店的门口。
她们说:“咦,你和刀豆成了吗?他可是很喜欢你呀!”
她们又说:“其实刀豆很弱的,前几年他长了个肿瘤,他以为是癌,就成天喝酒,没有勇气面对人生,真是个懦夫啊!”
她们又说:“他害怕你喜欢上他,所以让我们来把你吓走。”
她们接着说:“你不会真的被吓走了吧?喂,告诉你,他那个肿瘤已经割掉了,他好起来啦。”
我一时呆若木鸡,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脚跨进匡威店就说:“新款的匡威36码的给我各种颜色来一双。”
导购小姐被我吓蒙了:“你是说……各种颜色?”
“对,没错!”
我真的提着20双匡威走了。我打一辆出租车回到家里,鞋子堆满床下。我想这些鞋都足够我下半辈子穿的了,那么我就再也不需要走进匡威的店,再也不用回忆刀豆这样一个家伙。
他知道自己没病了,却没有找我。我知道,他不喜欢我。
鞋子盘踞了君子兰的空间,它很不高兴,在夜晚的时候做梦,发出寂寞的咕噜声。这个世界上谁不寂寞昵,小猫,但是大家就是这样寂寞地活了下来,然后长大了,变老了,死掉了。
我该起来给猫做饭了。那个吃了猫饭的人,还是把他忘掉好了。我大力地切着鸡肉和胡萝卜。这时——
我的手机忽然响了。
你们一定猜得到这是谁打来的,所以,你们也就知道,后来,我用一秒钟推翻了一切怨念,然后用后半生的时间和刀豆恋爱、结婚、生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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