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2月4日,读小学的儿子郑亚旗放学回家说,老师让交18元打预防针。
我有一个原则,不管老师让我掏钱买什么没用的东西,我都酣畅淋漓地解囊。但是如果校方通过往孩子身上注射药剂或给孩子口服药片的念头挣钱,我会殊死反抗。作为一个家长,当学校利用权力往你的亲骨肉身体里输入有可能毁了你孩子的药物时,你不但不抗争,反而提供经费,你还是父母吗?
我向儿子要“白皮书”,就是老师每次收费都会给家长的那张名正言顺的用白纸打印的信。儿子从书包里找给我看,上面说是给学生注射“甲肝疫苗”。
儿子从我的脸色上判断我可能会拒绝交费,他说:“我明天必须交钱。不带钱,老师会让我回家拿。”我说:“钱你照交,到打针那天,我给你请病假。这对咱们绝对不能打。”我儿子后来说,他从来没见过我的脸色那么难看过。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生养一个孩子不容易。
次日,我匿名给北京市教育局打电话,向他们询问最近是否在全市小学给学生注射甲肝疫苗,回答是否定的。我又给北京市卫生局打了电话,答复依然是否定的。为了杜绝冤假错案,我又给儿子学校所在的区教育局打了电话,答复还是不知道此事。
当天晚上,我将调查结果向儿子通报,并宣布打针那天他不用去上学了。
他问我:“其他同学怎么办?”
我没听明白,问:“什么其他同学?”
郑亚旗说:“既然你知道了我们学校打预防针是为7赚学生钱,针剂可能是伪劣产品,你干吗不救所有的学生?他们也是父母费劲儿养大的呀!”
我和儿子对视了足足两分钟,一句话没说。我清楚,这次如果不制止他的学校给学生打甲肝疫苗,我这辈子甭想在他面前抬头做人了。
儿子又补充一句:“如果是通过给全市所有局级以上干部打针挣钱,你管不管无所谓。”
第二天,我以家长身份匿名给区教育局打了举报电话。因为担心他们疏忽我的举报,接着又通知了某电视台新闻部一位记者朋友。朋友马上以电视台的名义致电学校,校方一听自然紧张,答复:打针系地区卫生防疫站通过校医联系实施的。记者朋友又向防疫站核实,答复:此事纯属本站工作人员个人行为。
次日,学校向家长退款。
我再三叮嘱儿子,不能走漏是我破坏打针的风声,否则你在学校的处境会朝不保夕。儿子说当然得保密。
我以为事情已经完了。没想到,几天后朋友来电话说,他继续调查了此事,甲肝疫苗一支才10元,卫生防疫站可能是13元批给学校的,而学校竟敢收学生18元,每支净赚5元!他还说卫生部认可的生产甲肝疫苗的厂家有哪家哪家,其余的都不合格,比如我儿子学校准备选的这家。“这样缺德的事如果不曝光,后患无穷!”他义愤填膺地说。我一听急了,说:“你敢!你爱曝哪所学校都没关系,就是不能曝我儿子的学校!”给学校造成了这么大的“经济损失”,让学校知道了是我干的,我儿子往后还怎么混?
我威胁他说,如果曝光就断交。他权衡后选择了作罢。
在1995年12月,我可能救了一个学校的全体学生的命。
使我内疚的是,我没能同意电视台利用媒体警告学校不要通过给学生打针吃药创收。真要是那样,也许今天就不会有如此多的孩子受茶毒了。
上帝宽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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