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股票市场的股票交易规则也不同,我国A股市场对股票交易的最小单位及最小报价单位都有明确的规定,投资者要按照规定进行交易。
2.5.1 最小报价单位
最小报价单位是指证券买卖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沪深两市的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如下表所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各品种价格变动最小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各品种价格变动最小单位
例如,A股票现价5.01元,李菲想要马上买入A股票,可以提高一个申报价格,以5.02元提交申报买入。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如果没有价位比李菲的价格更高的申报,将优先成交李菲的申报。
2.5.2 最小交易单位
沪深两市股票买卖申报最小交易单位均为一手,一手即为100股。账户因为送股等原因而出现不到100股的零散股数,可以一次卖出。但是在买入时只可以按整手数委托。
如果下单时遇到对方卖出股票不够买入数,如某投资者A下单买入300股,卖出方B因某些原因多出30股而一次卖出230股,若无其他人报价时投资者A就买入成交230股,另外70股没有成交。当然,这只属于个别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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