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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种告白叫做留白

3/26/2019 9:52:48 PM 人评论

近日,在网上浏览了胡兰成的《今生今世》。不必否认,这是个有才华的男人。正如,不想承认但不得不承认,张爱玲,一代旷世才女,于爱情上,也只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女人而已。这段故事,于张爱玲,是倾城之恋,一颗孤傲的心不惜跌落到尘埃里,那该是怎样的痴迷啊。但,于…

近日,在网上浏览了胡兰成的《今生今世》。

不必否认,这是个有才华的男人。正如,不想承认但不得不承认,张爱玲,一代旷世才女,于爱情上,也只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女人而已。

这段故事,于张爱玲,是倾城之恋,一颗孤傲的心不惜跌落到尘埃里,那该是怎样的痴迷啊。但,于那个男人而言,充其量,只能算是征服的快乐吧,就像在精美的橱窗里,看到了一个价值连城的工艺品,一时间,喜爱不喜爱倒在其次,重要的是要迅速占为己有,而后方能鸡犬升天(说妻贵夫荣都嫌有些美化),最终奇货可居,任何时候都可待价而沽。

他,不正是这么做的吗?他,不是也做到了吗?

曾有人替他喊冤说,如果他抛弃的不是个奇女子,而是任意一个凡妇俗女,均不至落下千古骂名。从有人类的那一天开始,喜新厌旧、始乱终弃便如同刮风下雨、冬去春来般屡见不鲜了。有哪个男人会因为这点小节遭至世人长达几十年的唾骂呢?

不错。但如果他攀附的不是张爱玲,又有多少人知道世上还有这么个胡兰成,又有多少人会去欣赏他的文字呢?人们争相阅读《今生今世》,是因为,那其中有才女的芳踪。如果胡兰成的今生今世中没有爱玲,而只是他与小周护士、斯家小娘等人的打情骂俏,又能吸引几个人的眼球呢?尽管文字依然清丽,似乎每段感情也颇真挚,但,却是因为爱玲的存在才使我们于闲暇中用眼睛的余光顾及到了这些。不是吗?就像我们去黄山旅游,无意间发现太平湖的水也很清澈。

正所谓,成也爱玲,败也爱玲,冤冤相报,倒也公正。

转念一想,他被人骂作见异思迁、轻浮薄幸,似乎是有点冤。因为,他从未真正地爱过爱玲,像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那样去爱。于他,两人的交往只是才子才女,与佳人无关,本就不是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只是爱玲的理解出了偏差。胡兰成自己在书中写到:“我向来与人也不比,也不斗,如今却见了张爱玲要比斗起来。”可见,他见了爱玲,哪里是动情了,分明是技痒了,想要在才学上与爱玲一决高下。就像欧阳锋遇见了黄药师,不过上几招试试对方的武功难免不太甘心。

可怜彼时的爱玲,在别人磨刀霍霍之际,却以为是遇见了什么前世的缘分,甚至感恩冥冥之中来自上苍的眷顾,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了所要遇见的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不禁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无奈,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又想,这样一个临水照花人,怎的就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呢?难道真应了那句俗语,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就连钟灵毓秀的名门闺秀也不能免俗?是他的武功出神入化,能够不费一招一式就化对手为情人,还是她太过单纯,对方尚未拔刀便已然神魂颠倒,心甘情愿地做了阶下囚?就这样被他俘虏,且无怨无悔,没有了骄傲,甚至自尊。

忍不住地想,何以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呢?人,难道都这么不可救药地喜欢犯贱?为什么不知道喜欢好男人呢?也许,好男人上来便把心掏了出来,轻易得到的难免不够珍惜,已然看到了最珍贵的,好奇心全然满足,虚荣心也已得逞,还有逗留在他身边的意愿吗?女人便在索然无味间渐行渐远。男人喜欢坏女人也是同样的道理吧,虽说男女有别,于这点上却是英雄所“贱”略同。

那么,什么样的女人才会喜欢好男人呢?

受伤的女人,倦鸟思归的女人,倦了,伤了,烦了,怕了,想要破碎的心日后不再风餐露宿,好男人便是最好的疗伤温室了。

再者,就是极其聪明的女人,从不羡慕电闪雷鸣的狂热,也不想体验雨打风吹的艰险,更不想自己伤痕累累。有些时候,观赏别人的精彩已经足够,何必凡事都要亲历亲为呢?喜欢电影里的情节不代表自己也得倾情演绎,向往模特儿身上华丽的睡衣更不意味着也要买上一袭招摇过市,于是聪明的女人一旦遇上好男人,便会早早地为自己准备好一间安全的爱巢,从此气定神闲、高枕无忧。

也许,张爱玲正是因为写多了爱情小说,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不能自拔,遇上了胡兰成这样才貌双全的男人,便不免自我陶醉了。而她的才华,令她能够吸引众多的男人,却又令他们无法靠近,就像寒冷的冬日,我们喜欢晒晒太阳,却从未有人想过要抱个太阳回家。女人,才高八斗并非幸事,不是所有的男人都有那样的气度来承载的。男人,怎么会爱上一个时时带给自己压力的女人呢?爱恋与温情齐飞,敬畏岂能共怜惜一色?即便喜欢,也只是苗人凤与胡一刀之间的惺惺相惜,而绝非焦仲卿与刘兰芝的如胶似漆。胡兰成,也只不过是个寻常男人,怎会拥有那样的自信,能够和光芒万丈的太阳长久共处一室。夏天一到,躲还躲不及呢。所以,这种畸恋,注定是稍纵即逝的,繁华过后是无边的寂寞。其实,胡兰成从没有真正地爱过爱玲,由他的字里行间,不难看出他爱斯家小娘范秀美远远胜过爱玲,那才是再正常不过的男欢女爱。

爱玲彼时是理解错了,但我想,她后来迅速醒悟了,于是远走他乡,始终不肯回头,于过去的事情更是只字不落,只留下胡兰成一个人在那里喋喋不休、独自恬噪。

曾有无数人猜测,为何张爱玲对这段感情始终讳莫如深,也许追忆,但从不倾诉。

有人猜想,她被伤得太深了,所以不敢回头,连伤口都不忍舔舐,往事不堪回首,独自莫凭栏,怕再掀起感情的波澜。

有人断言,她是恨,恨那个薄幸的风流郎君,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而且此恨绵绵无绝期。

我以为,她只是醒来了,意识到了自己的一厢情愿,甚至是幼稚可笑,于是,清高骄傲如她,除了选择远离、逃避,难道还有第二条解脱之路吗?

她,毕竟是冰雪聪明的,和那场噩梦就此告别,用留白代替了庸俗的言语告白,只留下一个远去的背影,却不留下片言只语。此时无声胜有声,有种告白叫做留白。不给后人留下任何话柄,不想在伤了心之后,再被人笑为弃妇、怨妇,那便是雪上加霜了,是那段不堪往事的最不堪的结局。她怎么可能留下告白,“我真傻,真的”,那便成了祥林嫂,无论谁,包括她本人,都不能接受怎样的现实。于是,她选择了沉默是金,尽量让那段往事淡去、再淡去,淡出自己的心,淡出众人的视野,就这样彼此相忘于滚滚红尘之中吧。

可是,他并不懂得这一切,也许,这正是他千方百计追求的一种结果吧,他广而告之了,且不厌其烦地描述着每一个细节,致使她送他照片的事及照片后的文字顷刻间家喻户晓,本意不乏炫耀,不曾想却令世人越发看低了他,真真低到了尘埃里。想起初恋中的张爱玲给胡兰成的信中有一句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现在想来,他是越发地不配了。也许,爱玲是因为不懂得,所以才靠近的吧。

一直以来,都很欣赏爱玲的文字,此曲只应天上有,对她的这段情事也并无微词,有时甚至觉得,能遇到一个令自己如痴如醉的男人,于一个女人而言,并非完全是不幸,即便那个男人有才无德,即便那个男人寡情薄义。毕竟,她爱过了,于那一刻,她是欢愉的,是充盈的,是心存向往的,是有所期待的,总好过终身的情感空白吧。至于别人怎么看待这段感情,并不重要,一个像她这样自我的女子无须顾及别人的闲言碎语。

看了胡兰成的《今生今世》,更加欣赏她,对于自己不再留恋的人,就该彻彻底底地放手,连一丝丝的藕断丝连都不需要,更无需浪费文字去追忆什么。虽然永不会忘记,但并不需要提及,事已至此,已无可奉告。哀莫大于心死,心已死,还留文字做什么?一生吵闹不休的夫妻往往能够白头偕老,看似相敬如宾的夫妻却常常劳燕分飞,没有了心,便没有了文字与语言。

所以,对于不再想要拥有的感情,最好的告白莫过于留白。一代才女做到了,尘世间的凡夫俗子们还在各种媒体上进行口水大战,毁了别人的名声,也毁了自己的清白,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有多少人能懂,有种告白叫做留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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