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的初恋沉闷且冗长,不知算不算很奇怪。
高三的时候,别人还都忙得昏天黑日,我父母就早早地替我办全了出国手续,只等我领到毕业证 Go to 美利坚了。我们班上有个男生人称大P的特能说,一般播音时间是早自习“体育快递”,课间插播“时政要闻”,午间休“评书连播”,晚自习Classical Music。可每次考试他总有本事晃晃悠悠蹭到前几名。班主任拿他没办法,只好让他在最后一排和我这个“逍遥人”一起“任逍遥”。
那时候大P又黑又瘦、面目狰狞,读英文像《狮子王》里的土狼背古诗,像刚中了举的范进,真的。后来我们逛动物园猴子见了他都吱吱乱跑,他倒来劲了,拍我的头冲猴儿们介绍:“This is my pet!”我也没含糊,告诉他:“别喊了,看你的二大妈们都被你吓跑了。”
刚和我同桌的时候,有天晚自习他大唱《我的太阳》,我在一旁偷着喝可乐,唱到高音时他突然转头问了一句“嗓子怎么样”,我嘴里含着水差点全喷了,气得我重捶了他好几下。他却跟没事人似的,说我打人的姿势不对所以不够狠。我叫他教我,他倒挺认真,还叫我拿他开练。第二天上学见着我,他头一句就是:“十三妹,昨儿你打我那几拳都紫啦。”边说还边捋袖子叫我看。
后来我想,这段感情大概就是从这儿开始的吧。以后大P一直叫我十三妹,我跟大P的交情在相互诋毁和自我吹捧的主题下愈加巩固。他生活在一个聒噪的世界里,总要发出各种各样的声响来引起别人的注意,好像这样就能证明他自己什么似的。我习惯了他这样,习惯了看他自己给自己出洋相,习惯了和他一天到晚吵吵闹闹。常常是上课我替他对答案他趴着睡觉;吃饭我吃瘦肉他吃肥肉,因为他需要“营养”;打架他不管输赢我统统拍手称快;自习我背单词他用函数计算我的失忆率为88.7%;放学走在楼道里我们还要大呼小叫地互相嘲笑一番。我们像哥们儿似的横行高三年级,要多默契有多默契。
我听过一种说法,每个人都是一段弧,能刚好凑成一个圆圈的两个人是一对,那时我特别相信这句话。我越来越感到我和大P的本质是一模一样的——简单直接,毫无避讳。我自信比谁都了解他,因为他根本就是我自己嘛。
有回我对大P说:“我好像在高三待了一辈子。”我没理会大P大叫我“天山童姥”,我心里有个念头,这念头关于天长地久。
高三毕了业,大P还是我哥们儿,现在回想起来我们之间其实从来没有牵涉过感情问题,因为我当时觉得好多事没有说出来的必要。我认定了如果我喜欢他,那么他肯定也喜欢我,这还用说吗?我心里清楚我走了早晚会回来,因为我找到了我那半个圆圈,我以为这就是缘分,任谁也分不开,哪怕千回百转。临走时大P说:“别得意,搞不好折腾了几年还是我们俩。”这是我听到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我永远都忘不了。
那年高考,大P进了北大。而我刚到洛杉矶,隔壁的中餐馆就发生爆炸,我家半面墙都没了。我搬了家,办了一年休学,给大P发了一封只有“我搬了”三个字的E-mail,没告诉他我新家的电话。
新家的邻居有一对聋哑夫妇,家里的菜园是整个街区最好的。他们常送些新鲜蔬菜,我妈烧好了就叫他们过来吃。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恩爱的一对儿,有时候他们打手语,我看着看着就会想起那一个圆圈来,想起大P,心里一阵痛。我买了本书,花了一个秋天自己学了手语。就这样我慢慢进入了这个毫无声息的世界。他们听不见,只能用密切的注视来感应对方,那么平和从容,这是不得安生的大P永远不能理解的世界。
我闲来无事,除了陪陪邻居练手语外,就是三天两头地往篮球馆跑,替大P收集NBA球员签名或者邮去本最新的卡通画报,感动得他在E- mail上连写了十几个“:P”,还主动坦白正在追女生。我呆坐在电脑前一个下午,反反复复跟自己说一句话:“别哭,别哭!这又没什么不好!”可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我已经流不出眼泪了。爸妈早就习惯了我这副精神恍惚的样子,什么也没问。
再往后讲就是春天了。我还是老样子,只是手语有专业水准了,大P在我这个“爱情导师” 的悉心指导下,已初战告捷。我想,只要他快乐,我就也该快乐,能做他的哥们儿,也不错。纽约交响乐团要来演出,我背着父母替别人剪草坪忙了一个月才攒够门票。我偷偷把小型录音机带了进去,给大P灌了张Live版Classical Music。大P回E-mail却抱怨我只顾听音乐会,第一盘早录完了都不知道,漏了一大段。我在心里默念着“对不起对不起”,眼泪又流了出来。
6月份我回北京,大P参加的辩论赛刚好决赛。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回来,便悄悄溜进了会场。这一年来大P变得像模像样了,他总结陈词时所有人都又笑又鼓掌的,我知道他发挥得很好,我早就知道。辩论结束,大P他们赢了。下场时我看见一个长得挺清秀的女孩笑着朝大P迎了过去。但那一刻我知道,大 P需要的是有人当头给他一盆冷水,这样才不至于得意而忘了形,我知道,但这已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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