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赢,是获取财富最聪明的做法
在和别人合作的时候,即使撤销合同,也要坚持确保双赢的经商原则。
——犹太箴言
犹太人的经历练就了他们喜欢竞争的个性,这种精神在商业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但另一方面,他们又有着自己的原则,不会一味地争斗,因为他们很清楚,争则两败俱伤,合作才能产生共赢。任何一笔生意,只有双方都能获得利益,才有继续合作的可能。
所以,犹太人在教授孩子经商知识的时候,会告诉他们,在和对方合作的时候,即使撤销合同,也要坚持确保双赢的经商原则。为了给孩子灌输这一理念,犹太父母经常给孩子讲雷曼兄弟和罗道夫的故事:
雷曼兄弟公司是19世纪50年代成立的一家美国犹太老字号公司。它的创业史具有相当传奇的色彩。
1844年,德国维尔茨堡的一个名叫亨利·雷曼的人移居美国,他在南方居住一段时间后,就和自己的两个弟弟——埃马努尔和迈尔一起定居在亚拉巴马州,并开始做起杂货生意。
亚拉巴马州是美国的一个产棉区,农民手里多得是棉花,但没有现金去买日用杂货。于是,雷曼兄弟就想到了用杂货交换棉花的方式。这样,农民得到了杂货,他们也获得了棉花。
这种方式,似乎不符合犹太人“现金第一”的经营原则,但这是雷曼兄弟“一笔生意,两头赢利”的绝招。这种方式不仅吸引了所有没有钱买日用品的顾客,扩大了销售,而且有利于雷曼兄弟降低棉花价格,提高日用品的价格,并且在杂货店进货的时候顺便把棉花捎出去,节省了运输费用。
这种方式很快使雷曼兄弟发展成了经营大宗棉花生意的商人。棉花典当成了他们的主要业务。美国南北战争期间,雷曼兄弟在欧洲大陆推销棉花。战后,他们在纽约开办了一个事务所,并于1877年在纽约交易所中取得了一个席位,成为一个“果菜类农产品、棉花、油料代办商”,从此走上了规模化发展的道路。
可见,精明的商人在做生意时,特别善于两头赢利。因为两头赢利的生意不但能使对方欢喜,更能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如果一个人光想着自己获利,不给对方任何好处,那么,当对方认为自己一无所获的时候,他便会义无反顾地与你断绝生意往来,这样的结果对双方都是得不偿失的。偏执的罗道夫就曾吃过这样的亏。
罗道夫在刚经营公司的时候,常常我行我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因此,起初在他的意识中没有一点“一笔生意,双方赢利”这个概念。
有一次,公司开研讨会,罗道夫义正词严地发表着自己的论点,他认为竞争对手就是冤家,只有毁掉对手自己才能够生存。别人纠正他说做生意就应该和平竞争,相互促进,一起发展,从而产生双赢或多赢的效果。可是,罗道夫依旧坚持市场竞争中的对手就是自己的敌人,与对手分享胜利的果实是不会有什么大成就的。
后来,有人追根究底地问他原因,他坦白了自己的想法:
首先,在同行中,虽然大家都是在进行公平竞争,但同行之间存在保密性,他根本不会与你分享。而且同行之间彼此都在刺探对方的情报,然后神神秘秘地制定能够战胜对手的策略,给对手来一个突然的袭击。
其次,在同行中,谁都想为自己的企业获取最大的利润,总是想方设法地占领较多的市场份额,与对手争抢同一块蛋糕。
最后,市场终究会有饱和的一天,不可能容纳下更多的同行。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利润,同行都会在心中打着算盘,想着怎样吃掉对方,给自己争取更大的生存空间。所以,以强制弱、以强灭弱是市场竞争的必然趋势。
罗道夫的这种行事方法,给他带来的后果就是许多合作伙伴的离去,使罗道夫在生意场上屡屡失败。后来,经过打击之后,他清醒了过来,认识到了双赢的重要性。这种改变使得罗道夫公司的产品获得了极高的认可,从而使他创造了奇迹。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双赢才能长赢”的经营理念。
双赢不仅是做生意的理念,更是做人的理念,犹太父母善于把这样的理念传达给自己的孩子,让他们在今后的经商活动中可以有一个能够长期生存、立足的基础。这也是我们所倡导的,一定要教会孩子合作共赢的理念,这是他们成就事业所必需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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