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金绍兴和议
宋高宗赵构从当皇帝起一直很忌惮抗战派军事将领手中握有重兵,难以节制。于是,秦桧便趁机说服赵构解除主张积极抗金的岳飞、韩世忠、张俊等人的兵权,转而任命他们担任枢密使、枢密副使(岳飞为枢密副使),以把他们与各自部队剥离开来。张俊很快就将兵权交出,并表示支持向金称臣和议的既定国策,而韩世忠、岳飞则成为赵构与秦桧等投降派的公敌。于是,赵构宣布撤销三宣抚司,收回韩世忠、岳飞兵权,并提升秦桧为左丞相,以显示与金议和之不可动摇。之后,岳飞于公元1141年被罢官,并以谋反罪与长子岳云、部将张宪同下大理寺狱,韩世忠则在为岳飞鸣不平之后辞官。
投降议和的障碍被扫除后,在秦桧的积极奔走下,金与南宋很快达成和议,这就是奠定整个南宋王朝对金关系的“绍兴和议”(绍兴是高宗的年号)。“绍兴和议”的主要内容为:划定疆界,东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今陕西宝鸡西南)为界,以南属宋,以北属金;淮水以西的唐、邓两州,全部割让给金;宋每年向金贡银25万两,绢25万匹,每年春季搬运至泗洲(今江苏盱眙北)交纳;金归还宋徽宗棺木与赵构的生母韦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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