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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雄鹿斯基

4/1/2019 11:47:21 PM 人评论

鹿斯基在大学一玩就是三年。在这三年里,他几乎没去上过课,而是收集流行音乐,通宵上网吧,看光了图书馆里的武侠小说。经历完残酷的高考,他没日没夜地松着气,活得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然后他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升上了大四。这一天,他忽然感到万分悲情,倒不是因为那一…

鹿斯基在大学一玩就是三年。在这三年里,他几乎没去上过课,而是收集流行音乐,通宵上网吧,看光了图书馆里的武侠小说。经历完残酷的高考,他没日没夜地松着气,活得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

然后他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升上了大四。这一天,他忽然感到万分悲情,倒不是因为那一大堆的毕业设计——他想起了老妈在他刚上大学时对他的交代,“儿子啊,一定要给咱们家找个高素质的媳妇回来。”可是,他还连女孩的小手都没摸过呢。

在认识小蓓之前,鹿斯基一直都不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居然还会有这一种花鹿存在——每天,她都按时上课,完成作业,每天还早起背单词,泡图书馆,周末前往敬老院做义工。负责任地说,她与鹿斯基是两只有着天壤之别的花鹿。

那是一个清晨,当鹿斯基再一次摇晃着身子从网吧里走出来,他路过了正在晨读的小蓓。

从大一到大四,鹿斯基路过了她整整三年。在这三年,鹿斯基玩遍了网吧里的游戏,她手里拿着的词典则从牛筋、鸭思,一路变成了现在的鹅语。鹿斯基一直都没有留意过她,因为,他向来瞧不起那些书呆子。

但是在这个清晨,当他终于在她的面前停了下来……鹿斯基心猿意马地咽了咽口水,他看到了她,那细长的小腿,油光发亮的尾巴,大大的眼睛,以及眼睛上弯月一样的睫毛……

躺在床上,鹿斯基久久难眠。不知道过了多久,鹿斯基一咬牙——好,就是她了!

在酝酿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后,鹿斯基开始行动了。早上,他会起个大早来到林荫道,手里还拿着一本厚厚的建桥词典,摇头晃脑地“凑巧”经过她的旁边,然后在她面前,“凑巧”他的鞋带就松了;上图书馆,按捺着激动从武侠小说书架旁走过,在外文书架旁,她正在认真地找书,虽然看不懂,但这并不妨碍鹿斯基“凑巧”地将她正准备拿起的那本书抢先一步拿起来,以及,在她经常去的那间食堂,鹿斯基每天会早早赶到,他吃完一两饭,就再添一两饭,直到她出现为止。

不过遗憾的是,她始终没有认出他。或者说,她早就认出了他,可她并不想认识他。

于是在某一天,他终于鼓足勇气给她写了一封信。情意绵绵的梨花体,鹿斯基写着——“你应该,知道,我喜欢,你。”

不久之后鹿斯基收到了她的回信——“你应该,知道,我们,不可,能。”

这可是鹿斯基第一次追女孩子,他不愿意知难而退。把信放在枕头底下,鹿斯基狠狠地说:“丫的还挺硬,看来不来点撒手锏还不行!”

在大四的那个冬天,因为大家都违规使用电热水器,当鹿斯基在一个下午从外面打完牌回来,他忽然看到一大群动物正从宿舍楼里没命地往外逃——仔细一看,哦……原来是失火了——再仔细一看——啊!怎么是我的宿舍!

鹿斯基已经记不清当时他是怎么冲入火场的了,也许是他想起了他从图书馆借的小说还在宿台里——图书馆的规定可是丢一罚十啊——但当他不顾危险冲进宿舍,他忽然看到班里唯一一只熊猫还晕乎乎地躺在床上,于是在凶猛的火势下,拿起小说的鹿斯基,顺便将那只熊猫背了出来。

英雄的决定就是这么一瞬间,火场外,还没有回过神来的鹿斯基,忽然听到了大家的掌声。

小蓓是可以无数次地拒绝鹿斯基,因为他是一只吊儿郎当的花鹿。可是,她怎么能够拒绝一位英雄呢?

与小蓓在一起之后,鹿斯基常常想,一个月前他还跟牛皮糖一样到处黏着她,也许她挺瞧不起他。可是现在,她监督着他学习、做毕业设计,为他去食堂打饭,还给他洗脏兮兮的鹿皮大衣。看着身后那一小截被烧焦的尾巴,鹿斯基觉得,当时的一时冲动还真挺值的啊。

大四就这样过去了,因为小蓓的督促,因为英雄的光环,鹿斯基的各科成绩均幸免于难。有惊无险地,他总算毕业了。

一个晚上,鹿斯基对小蓓说:“我妈已经为我们联系好了工作,待遇很好,你跟我一起回去吧。”

小蓓没有回答,她反问鹿斯基说:“基基,你怕死吗?”

鹿斯基咽了一大口的口水,他确实很怕死啊,可是在她的眼里,他是个英雄。于是鹿斯基信誓旦旦地回答:“不怕!”

她继续说:“我觉得,死是一个伟大的动词,因为我们需要用生命去完成它。”

哦……鹿斯基无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可是小蓓的签证很快就下来了,她决定去阿富汗当一名记者。她还希望鹿斯基能跟她一起去,为世界和平作出贡献,这就是一个英雄的职责。

在生命与爱情之间,鹿斯基必须作出一个选择,他觉得他确实很喜欢小蓓——可是,阿富汗,子弹满天飞啊——连命都没有了的话,还拿什么来爱呢?所以,当办出国手续需要用到鹿斯基的户口簿时,在小蓓面前,他每天都往家里打电话催,可实际上,他什么都没办。

后来,小蓓要走了,在机场,他大言不惭地说:“放心去吧,手续办好我就去找你。”

失去爱情的鹿斯基回家了。在老妈的安排下,鹿斯基成了一名小小的地方官。不久,他老妈就开始为他张罗对象了。

这么说吧,这个世界上之所以有那么多凑合在一起过了一辈子的花鹿存在,是因为在他们的眼里还不明白什么是美什么是爱情;或者是,他们明白什么是美什么是爱情,可那美跟爱情却万分遥远而不可及。可是鹿斯基不一样,他明白什么是美什么是爱情啊,并且他还曾经得到过,所以他自然不愿意成为一只凑合的花鹿了。而慢慢地,鹿斯基还发现,他的工作虽然是轻松,可是他将日复一日地重复着这样枯燥的生活,直到他退休,直到他死,这样的生活没有任何闪光点可言。

而此刻的小蓓,她在哪里呢?她的生命比他更早地涉及了这些问题,可惜那时候的他不明白她要找的是一个能与她一起完成理想的同伴。

可是,美利坚合众国打完阿富汗又去打别的国家了,他们已经失去联系了。如果现在她再问他怕不怕死,他一定会回答不怕了,这回啊,他可是真心的了。

后来的某一天,在电视上关于森林大地震之后的报道里,大家忽然发现有一只花鹿看起来很眼熟。

没错,那就是鹿斯基。他奔赴在抢险救灾的第一线,晕倒了,爬起来,受伤了,打完吊瓶继续上。曾经只是校园英雄的鹿斯基,终于成了全国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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