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18(2008年上半年试题26)
(26)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内容一致。
(26)A.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贷款、财政性资金或自筹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B.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C.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D.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试题18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定义:
(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在分包方面,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是: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政府采购法在技术成果归属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
试题18答案
(2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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