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人披见文公
(僖公二十四年)
吕、畏逼,将焚公宫而弑晋侯。寺人披请见。公使让之①,且辞焉,曰:“蒲城之役,君命一宿②,女即至③。其后余从狄君以田渭滨④,女为惠公来求杀余,命女三宿⑤,女中宿至⑥。虽有君命,何其速也?夫犹在⑦,女其行乎!”
注释
①让:斥责,谴责。
②一宿:一晚。
③女:通“汝”,你。
④田:田猎,打猎。
⑤三宿:三晚。
⑥中宿:次夜,第二天。
⑦袪qū:袖口。
译文
吕甥、郤芮畏惧被迫害,准备焚烧晋文公的宫室,并杀死他。这时,寺人披请求拜见晋文公。晋文公让人谴责他,并且谢绝他的请求,说道:“蒲城之战,君王给你两天时间,你马上就到了。后来我跟从狄国君王到渭河边狩猎,你奉惠公之令来杀我,给了你三天时间,你第二天就到了。即使有君王的命令,你的速度为何这么快?那只袖口还在,你还是逃吧!”
对曰:“臣谓君之入也,其知之矣。若犹未也,又将及难。君命无二,古之制也。除君之恶,唯力是视。蒲人、狄人,余何有焉?今君即位,其无蒲、狄乎?齐桓公置射钩而使管仲相,君若易之,何辱命焉?行者甚众,岂唯刑臣!”
译文
寺人披回答道:“臣以为君王回国,应该懂得了为君之道。假如还没有明白,那么将要遭遇灾难。君王命令不可背叛,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制度。除去君王所厌恶的人,就要尽力而为。那时候您是不是蒲人、狄人,跟我有什么关系?您即位之后,难道就不会有蒲狄的仇敌了吗?齐桓公置射钩之仇不报,而让管仲为相。君王假若改变心意,又何必辱没您的命令呢?要离开的人很多,难道只有我一个受过刑的臣子?”
公见之,以难告。三月,晋侯潜会秦伯于王城。己丑,晦,公宫火。瑕甥、芮不获公,乃如河上。秦伯诱而杀之。
译文
晋文公接见了他,寺人披将吕甥、郤芮将要纵火焚烧宫室的事情告诉了晋文公,晋文公在王城秘密会见秦穆公。三月末,晋文公的宫室着了火。瑕甥、郤芮没有抓到晋文公,就到了黄河边,秦穆公诱骗他们,将他们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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