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吏列传序
孔子曰:“道之以政①,齐之以刑②,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老氏称③:“上德不德④,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下士闻道大笑之”,非虚言也。汉兴,破觚而为圜,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不至于奸,黎民艾安。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注释
①道:引导。
②齐:规范、约束。
③老氏:老子。
④上德:道德高尚。
译文
孔子说:“用政令引导百姓,用刑罚约束百姓,民众只能免于不触犯刑法科律,但是不知道羞耻;用道德来引导百姓,用礼数来约束百姓,民众不但知道耻辱而且会顺从。”老子说:“道德高尚的人不标榜自己的道德,这是真正有德;道德低下却标榜自己不失德,这是没有道德的表现。法令越多越严苛,盗贼反而越多。”太史公说:这话说得正确啊!法令只是治理国家的工具,而不是可以变浊为清的根本方法。从前,天下的法网也曾很严苛,但是奸恶欺诈之事到处都有。最严重的时候,人们上下推诿,导致社会不能振兴。当这个时候,政治治理就像负薪救火、扬汤止沸那样无济于事。那时候,似乎不采取武断严酷的方法,就不能胜任自己的职位而心情愉悦;以为讲求道德,就会失职。所以说:“处理诉讼,我和其他人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我尽力以儆效尤,让类似的诉讼案件不再发生!”“道德低下的人听到别人讲述‘道’就会讥笑不止”,这些话是真的。汉朝兴起的时候,破除秦朝的严苛律法变得圆润通融,法网疏松得可以漏掉能够吞下船只的大鱼,但是官吏们的政绩却蒸蒸日上,奸邪的事情不再发生,百姓们安居乐业。由此看来,治理国家的办法在于运用道德的力量,而不是依靠严苛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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